来,爹都看花了眼。”

沈书元点点头:“爹,你来京中这段时日,觉得旬生如何?”

沈岭点点头:“爹也是想和你说这件事,爹能留在京中的时间有限,怎么都是要回家的,就算想把家里的产业变卖了,也需要时间。

而且,爹也不想来京中。”

沈书元不解刚要说话,沈岭便继续说道:“都说狡兔三窟,我们一大家子都在这,不一定是好事。

你娘这辈子,虽然吃过苦,但也没真的受过罪,过得还算随心,来了京中规矩多,应酬多,她不一定喜欢。”

沈书元了然的点点头:“爹说的儿子明白,这外面的一摊事,我也是想着交给旬生行不行。”

沈岭点点头:“算有些天赋,但还要好好练练。”

沈书元笑了下:“铺子交给他管,不就是练了吗?”

这个想法不是才有的,旬生的性子有些傲,这倒也不是什么坏事,但在府中做事,低眉顺眼是必须的,这傲骨有时候反而会变成利剑。

也不是说不能直接打断了,但人有傲骨本就难得,折了确实有些可惜。

在府外掌管铺子,旁人总要称呼一句掌柜的,这背后是帮谁做事不重要,在外的颜面至少是有的。

旬生这个孩子,还是有些心气的,真的交给他,他不会轻易搞糟的,一定会努力经营,这倒也算发挥了他性格中的长处。

而且只要宵歌在府中一天,他就永远不会背叛自已。

原来也想过让他去军中,但这次赤州之行后,军中也不太适合旬生的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