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装,不怎么高明的配色,却被他这种连气质都带着风流花心的人穿得格外好看。难得冯一帆今天没带女伴,就冲着这种天上下红雨的架势,沈文澜也该给面子喝着一杯。
她接过酒杯仰头一饮而尽,她喝酒很上脸,往往是脸上红热得像是火烧,可神智却很清醒,所以经常可以借此扮醉装疯。她今天的伴娘礼服是酒红色的低胸礼裙,抹胸设计已经受过今晚不少男士的注目礼,新郎选的这条裙子真是把新娘保护得太好了,沈文澜笑笑伸手往上拉了拉抹胸的部分,另一手搭在冯一帆肩上,“楼上开好房间了没?”
冯一帆没想到她直接到了这个地步,反而陷入了一种矛盾,男人妄图征服的欲望是生理性的,可以说是不可抗力,但是被眼前这个女人当成一晚的消遣又不是自己能够承受的侮辱,霎时间左右为难。
沈文澜的手划过他的肩头,手指在他胸口的衬衫上滑动,猛地拽过他的领子,把他整个人拉到自己面前,力道之大差点让他一个大男人都要被拉离了席位。她晶亮的双眸里不带任何醉意,语气是叫人分不清的嘲讽或惋惜,“早干嘛去了?!”说罢反手把他推回座位,踩着高跟鞋送新人入洞房去了。
金碧辉煌的酒店大厅里还留着婚礼的装饰和陈设,即使不少人都已经离席,但是婚礼的喜气却还在,坐在主席上的冯一帆环顾四周,渐渐有些恍惚。方才发生的事情,与其在一片凌乱的酒店房间里,他宁可是在眼前这个地方,至少可以说明,他那一长串数不清的情史里头还曾经有过一个没能打败的对手。情场上没有人真的愿意做独孤求败,每个薄情到骇人的人都曾经或者将会被另一个更薄情的人伤害。爱情只是一种刚好,好的时候,好的对手,如果注定终有一败,那“两败俱伤”才是人间乐事。冯一帆一仰头喝完了杯中酒,拿过一边的酒瓶又倒,“要是那小子回来,这戏才有看头。”
可能沈文澜与冯一帆从来都不曾同步过,这晚沈文澜所想的,是新郎新娘在婚礼上分享的他们的爱情故事。他们少年相识便相恋,新郎出国求学后因为缺少沟通,这段感情才无疾而终,两人分别了许多年,后来机缘巧合之下居然成了网友,缘分来了,大概真的是躲也躲不掉吧。如今他们走入婚姻的殿堂,多年来分过合过,好过吵过,但最后还是决定要一起过。我们要擦肩过多少人,才能和一个人一起走进一扇门?沈文澜也见过马拉松式的恋爱最后依旧告吹的,大概有时候岁月磨掉了最初的喜欢,我们难免忘记了自己还爱着那个人,那个越看越不好但久看还不厌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要潇洒地面对过去的暧昧对象和身边所有人慢慢步入婚姻殿堂的事实。
☆、擂沙圆(下)
一月下旬仍旧在度蜜月的钱笑千里送鹅毛寄来了给沈文澜买的生日礼物,本该是寒冬里的一份暖意,却生生因为一个数字使生日变成了在喉之哽。如果之前说的婚姻的有效期是要靠夫妻双方来用心经营维持才会长久的话,那女人的青春便正恰恰相反。
女人到了二十八*九,身边的同龄人不是结了婚就是已经离过一回了,抓得紧的也已经当了父母,这时候无论单身的女人再怎么注重保养,有着怎样的心态和前程,她都是失去青春且从未开花结果过的可怜虫。改变自身或许容易,但要改变别人看待你的目光却并不容易,沈文澜年近三十,单身独居,活得好,人们偷偷猜测她有什么秘密情人;活得不好,谁让她没个情人!三十岁对于女人简直就是和氏璧,因之获罪的同时还须面对可能比自己大十岁且早死十年的男人们闲庭漫步般在花丛里挑选,你若真觉得不公,大可以把经期延长到六七十岁再与他们一较高下。
吃过了方萍做的长寿面,正式迈入二十九岁却打死不承认虚岁已经三十的沈文澜一如既往地在专栏稿件里抒发着自己不知打从何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