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就是曾经一起共事过五年的人,可是如今坐在白榆面前,却感觉不认识他了,陌生感不断割裂他的情绪。
林坤的手放在桌子上,手指很长,是白榆见过的所有选手里面手指最长的。
按理来说这样的手并不适合打电竞,因为太长了,手速上不去,操作也会受限,可是林坤却好像怪物一样,竟然靠着这样一双手打出了650apm的恐怖手速,操作的精细程度即便是现在都让白榆觉得心惊。
白榆在他来之前,有很多话要说。
但是人真的坐在他对面了,却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说起。
他端起水杯,微抿一口,“在国外还好吗?”
林坤的手拿起,搅动着咖啡,露出一截被火烧过的疤痕,声音也带着火熏的沙哑:“挺好的。”
熟悉的声音响起,白榆的情绪终于松懈下来,“怎么想到回国了?”
林坤倒是很坦然:“看了你的比赛,想了很多以前的事,就突然想回来了。”
想到那些事,白榆的情绪反而就淡了很多,说实话,他到现在都不太能理解林坤的决定,不解道:“那当初为什么会走? ”
林坤的视线忽然落在白榆脸上,对视上后,又移开了,依旧掌控着现场的情绪:“你不是来问我路晟提升的方法吗?”
白榆想起自己来这里的目的,突然正襟危坐起来,“你说。”
因为两人都怀抱着同一个目的,所以气氛很容易就融洽来起来,林坤的音调很低,容易混淆,需要很用心地去听:“路晟没有遇到过像我们当年那样强的对手,所以他很难看到中路的极限,我觉得他缺的可能不是一个训练员,而是一个对手,一个让他看到差距、必须要很用力才能追赶上的对手。”
可是这样的人,只有当年的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