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

她当时想,怎么会有这么蠢的人啊。

可如今,她亲眼看着元滢滢离开,心底却浮现出莫名的恐慌。花楼里,再没有那个蠢笨的元滢滢,只剩下了各种各样的聪明人。

……

“大公子想找的女子,已经寻到。她名唤牡丹,年方……”

殷羡之打断:“人呢?”

“我去晚了,她已被人赎了去。”

[16]第 16 章

因参选花神一事,众多花儿般娇艳的女子,从五湖四海而来,齐齐聚集在京城。

京城本就多生俊俏郎君、娇媚女子,此时城中更是充盈着女儿芬芳。

李凌萱轻伏阑干,看着一辆辆装潢富贵的马车,悠悠驶过。与她同处的沈女郎,目光随之望去,言语轻蔑:“不过是底下人搜罗出来的庸脂俗粉,脸颊抹上厚厚的脂粉,闻了直叫人觉得呛鼻。”

说罢,沈女郎看着李凌萱手腕处绿意盈盈、水头极好的翡翠玉镯,不由得流露出羡慕:“不过是萤火之辉,上不得台面的。凌萱,你这镯子水沁沁的,衬得肌肤极白。”

李凌萱轻摇手腕,眉眼弯弯:“是文镜哥哥送的。”

沈女郎眸中闪烁,满是歆羡道:“霍郎君待你真好。”

京城中谁人不知,李凌萱出身是金尊玉贵的侯府千金,又同几个天之骄子的郎君是青梅竹马。旁人眼中高不可攀,如同天边冷月一般的郎君,在李凌萱眼中,不过是一同长大的玩伴罢了。

果真,李凌萱轻抚翡翠玉镯,轻松道:“文镜哥哥自然是好的。”

沈女郎循循善诱,欲让李凌萱把自己引荐给霍文镜,她之所以奉承李凌萱许久,也是为了借此机会,靠近霍文镜。

但李凌萱迟迟不开口同意,沈女郎急了,便直接挑明说道:“凌萱,你知道我的心意的,我待霍郎君……”

话未说罢,霍文镜便从远处走来,他肩拥轻玄色轻裘,眉眼凌厉仿佛含冰带雪。沈女郎的视线,从霍文镜一出现,便落在他的身上。任凭旁人称赞霍文镜眉眼生的好,腰细肩宽云云,但此刻沈女郎的全部心思,都落在霍文镜的手掌。

霍文镜的手掌生的宽阔有力,骨节分明,手指收拢时有青筋泛起,倘若被这样一双手触碰,不知会惹出何等的战栗。他掌心有一圆形疤痕,颜色寡淡几乎要和肌肤融为一体,可谁都不会将疤痕和霍文镜的肌肤认错。这样的疤痕,让人见了不禁浮想联翩,免不得猜测道,这疤痕的由来和背后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