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
余葵低头写字,“我室友说你是航院的,说你给她们每人送了一只miumiu,说你入校以来谈过的女朋友能组个啦啦队,真希望你能及时止损,停止这种没有意义的败家行为,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喜欢高冷型的。”
“啦啦队也太夸张了,小姐姐们可真不讲义气,说好的不提这个……不过我举天起誓,从幼儿园到今天,绝对没有超过一支足球队。你要是喜欢高冷的男生,我现在也来得及往你喜欢的方向改。”
余葵匪夷所思抬头,打量他两秒后,认真道:“你改不了。”
黎朗混不吝惯了,一瞧就是这辈子没受过挫的。
女生越拒绝,他越来劲儿,余葵参加围棋社,他也参加围棋社,请社员们吃日料,余葵去图书馆,他也雷打不动到她常呆的区域报道,甚至跟隔壁金融系来的宋定初都能称兄道弟,有说有笑。
按说这么一个极度有存在感的人,余葵不该忘记他,可惜直到毕业前某天,瞧见舍友收拾行李,把压箱底的miumiu包放在床头时,众人才猛地从记忆中扒出这号人,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悄无声息放弃了他死缠烂打的金钱攻势。
“果然是花花公子,追时候声势浩荡,一个月就歇菜了。”
“你说黎朗啊?”
寝室长接话,“我知道他为什么歇菜,他不是好奇小葵的暗恋对象嘛,大二有天在食堂吃饭,我就把小葵初恋的照片从贴吧翻出来给他看看,他当时跟见鬼似的,饭没吃完就走了,打那以后就没来过咱们信院,估计是自惭形秽吧。”
真相当然并非如此。
余葵也是结婚当天,才在自己的婚礼上,重新见到了这位昔日的追求者。
当着时景的面儿,她刚要开口打声招呼,黎朗一个劲儿求饶般给她使眼色。
时景抬手喊他过来,介绍给余葵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