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背早已被高跟鞋磨出血泡,绒面的边缘染上了淡红色被组织液混合的血水。

“上来吧,又不是没背过。”

她咬唇,犹豫几秒,终于伏在他背上。

男人的肩膀宽阔挺拔,把风全然挡住了,他步伐很稳,行走间,风衣外套和他的西服面料发出摩擦的细响,遮挡住了她无法抑制的急促心跳。

高跟鞋搭在她脚尖晃荡不稳,时景干脆取下来,拎在手上。

路上的行人都不住地回头看他,男人并不在乎,旁若无人背着她朝前走。

余葵起先还浑身紧绷,随着时间推移,闻着熟悉的气息,肌肉不自觉地放松,胳膊松松搭在他颈间,偶尔被他的黑尾扫到脸颊。

被刺激得痒痒,她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下一秒

时景的脚步停在斑马线前。

他直到此刻,才如梦初醒发出一声喟叹,“你没错,小葵,是我错了。”

胸腔说话的共鸣,沿着她搭在那儿的手传抵过来,震得她脑袋眩晕。

他说,“是我自诩聪明,是我自以为是做了决定。六年真长啊,我做什么才能填满它。”

他们现在的关系,就像最熟悉彼此的陌生人。

被时间分隔在两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