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寅另外的侄子的,更有人仅仅因为第一回正文和批语里先后连续出现过“吴玉峰”“孔梅溪”“棠村”的名字,就认为其作者是吴梅村(因为三个名字里各有这个人姓名里的一个字)??我觉得,关于《红楼梦》的作者究竟是谁,以上这些观点,以及另外提出的见解,都是应该允许存在的,都可以作为读者的一种参考。但是,经过红学界多年的研究讨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独创作品,这个论断是被绝大多数人肯定、认同的。我个人也坚信《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提出作者是其他人的论者,完全是猜测与推想。比如关于作者是吴梅村的猜测,吴梅村(1609―1671)是明末清初的一位文人,死在康熙十一年,他所生活的时间段和他个人的经历以及他印行的诗文,跟《红楼梦》并不对榫,因此《红楼梦》不可能是他写的。曹雪芹拥有《红楼梦》的独家著作权,有不少文献都可以证明。比如富察明义写了十二首《题红楼梦》组诗,他在前面小序里就直截了当地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胜。“撰”就是著述的意思,没有编辑整理的意思在里头,某某人撰就是指某某人著。富察明义生于乾隆初年,曹雪芹大约在他二十七八岁的时候才去世,他们是同时代人。尽管曹雪芹在世时他们不认识,但富察明义得到的信息应该是准确的。曹雪芹去世五六年后,另一位贵族,永忠――他是谁的孙子,或者说他爷爷是谁呢?就是前面我多次提到的康熙的第十四阿哥胤祯(“赖藩郡余祯”的那个“祯”就是他名字里的一个字,雍正当皇帝以后把他名字的两个字全改了,胤字改为允,祯字改成很怪的一个字,示字边加一个是,再把是字最后一捺拖长,放进一个页字,读作“提”)。这当然是血统很高贵的一个皇家后代――他从一个叫墨香的人那里,得到了一部《红楼梦》,读完后非常激动,一口气写了三首诗,第一首是这么写的:“传神文字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第二首里又赞:“三村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他是曹雪芹的同代人,他知道《红楼梦》是曹雪芹写的,如果他认为曹雪芹只是一个编辑者、抄写者,他会这么写诗,称曹雪芹为“曹侯”,赞扬他的文笔吗?好,不多罗列材料了,其他各种关于《红楼梦》是这个那个写的主张,都拿不出一条如此过硬的佐证来。
其实关于出现在楔子(这部分文字在甲戌本《红楼梦》里才有)里的“石兄”,他不可能是《石头记》的作者,而且曹雪芹也不可能只是披阅增删的编辑者,脂砚斋在批语里有非常明确的申述:“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狯已甚。后文如此妙处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括弧里的字是原抄形误,经红学专家校正的,为避免琐碎,以后不再加这样的说明。)
我说《红楼梦》具有自叙性、自传性,但是它的文本并不是用一个人讲述自己的经历那样的口气来写的。我们现在写白话文,讲究叙述人称,一般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用第二人称的比较少,也有两种或三种人称混用的。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还没有关于叙述人称的这些个文学理论,但他的叙述文本却非常高妙。我认为,他设定一个天界的石头,说它到人间经历一番以后,又回到天界,回去后石头上出现了洋洋大文,这样一来,既避免了一般以“我”的口气讲述的主观局限性,又避免了一般以“他”的口气讲述的客观局限性,使得整个文本呈现出梦境般的诗意。
那么,既然贾宝玉并非石头下凡,他怎么又自称跟林黛玉的缘分是“木石前盟”呢?贾宝玉在天界――跟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不同的一处空间,西方灵河岸三生石畔――住在赤瑕宫里。赤瑕,我在讲妙玉的时候其实已经顺便讲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