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这次他下江南时才遇合的,他们早就遇合了,而且是在“燕市”也就是北京遇合的,那位女子可能是自己从秦淮沦落之地辗转回到北京,遇到曹雪芹,如同倩女魂归原身,与曹雪芹共同生活。曹雪芹离京到金陵一年,据周汝昌先生考证,是到两江总督尹继善那里暂作幕宾,实际上他是为完成与修订《红楼梦》,体验生活并补充素材去了。他回来后,敦敏与他闻声相聚,兴奋异常,写成此诗,句中的“人犹在”字样,说明那位与曹雪芹遇合的女子,在曹雪芹离京后,一直坚守,而曹雪芹既然回来,也必然会继续“悲歌”――“悲歌”可以理解成写作《红楼梦》,曹雪芹的另一位朋友张宜泉在他病逝后伤悼他的诗里,就有“白雪歌残梦正长”的句子,也是以“歌”代书,而且点出所写的书是个“长梦”,可惜著书人逝去,“歌”成了“残”的了。
前面所引的《红楼梦》里的曲词诗句,毕竟都是曹雪芹代小说角色所拟,而敦敏、张宜泉是生活中实有之人,他们写给曹雪芹的诗不是虚构“代拟”,而是实实在在地写曹雪芹的生活状况。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曹雪芹的《红楼梦》八十回后的内容里,关于贾宝玉和史湘云遇合的情节,是有真实的生活依据的。当然,他以真实的生活为素材,但在表现八十回后史湘云这个角色的命运时,比起八十回里那种基本排除虚构的写法,他有所变化,显然增加了“真事隐”、“假语存”的力度。
有人可能要进一步追问了,说你现在说了这么多,我还是不大相信。你怎么就见得在八十回后,必有贾宝玉和史湘云又遇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情节呢?你能不能举出更多的、过硬一点儿的证据呢?我还是可以举出来的。《红楼梦》成书、流传的时间已经很长了,即使从甲戌本出现的1754 年算起,也已经超过了二百五十年。在最早时候,它以手抄本形式流传,现在我们所能看到的古本,只是当年流传的手抄本当中的沧海之一粟,大量的都在社会动荡中湮灭掉了。可是,从乾隆朝中期一直到清末,再到辛亥革命以后的中华民国初期,都有一些人在他们的著作里,记载了一些他们所看到的古抄本的情况,下面举些例子。
在咸丰年间,有一个叫赵之谦的人,他写了一部著作叫做《章安杂说》,里面就记载了他所知道的《石头记》的八十回后的情节。他说有什么情节呢?有“宝玉作看街兵,史湘云再醮与宝玉。”什么叫再醮?就是寡妇再嫁,这是很重要的线索。
大家知道乾隆时期有个大文人叫纪昀,也就是纪晓岚,他写过一部《阅微草堂笔记》,后来有人用甫塘逸士的署名写了部《续阅微草堂笔记》,作者说他认识一个叫戴诚夫的人,看见过一个《石头记》的“旧时真本”,这个真本八十回后“皆不与今同”,就是和当时社会上已经广泛流传的程伟元、高鹗他们所推行的那种一百二十回本子的那些情节完全不同。怎么个不同呢?他说“旧时真本”里的情节是这样的:“宁、荣籍没后”――“籍没”就是被皇帝抄家了――“皆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作家,至沦于击柝之流”――“击柝”就是打更,打更有各种方式,击柝是拿一个盒形的木头,再拿一个木槌子来敲击它,发出“梆梆”的响声――“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夫妇。”而且,这条记载最后还有一个结论,说为什么这个书里面有一个回目叫做“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呢?就是因为是这样的结局。“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到头来应在了宝玉和史湘云的身上。这位记述者还说,当时吴润生中丞家还有这么一个抄本,他打算抽工夫去拜访,借来一睹为快。
这样的记述虽然宝贵,但是过于简略。我们读了仍然会有疑问,特别是这一点:“白首”怎么理解?如果说是贾宝玉跟史湘云白头偕老,那不到头来还是个喜剧吗?而《红楼梦》它整个是一个彻底的大悲剧的构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