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的名单里没有史湘云。有的读者就很纳闷,为什么不让史湘云一起去呢?如果说史湘云跟王子腾家血缘离得远,可是黛玉离得难道近吗?当然,也可以理解为王家不知道她正好在荣国府,没有特别提出来请她去,可即便王家没请,贾母、王夫人也可以命她一起去啊,按亲戚算她也是甥女辈之一啊。难道又是曹雪芹随便那么一写,忘了把她名字列上?一位“红迷”朋友跟我说,他觉得史湘云最应该去了,因为王子腾的一个女儿要嫁给谁呢?嫁给保宁(龄)侯的儿子是不是?保宁(龄)侯儿子是谁呢?就是史湘云的堂兄啊!这个王子腾之女,就是史湘云未来的堂嫂啊,她们关系很近呀!我把我的意见告诉他:可见古本里这个地方的“保宁侯”就是保龄侯史鼐,曹雪芹写的时候,他的文笔非常细腻,他为什么这样写呢?道理很简单,就是无论是宝钗还是黛玉,当然包括迎春、探春,都还没有定亲,没有定亲的小姐在这种社交活动当中行为比较自由,可是史湘云却已经定亲了,一个定亲的堂妹和另一个定亲的堂兄之间就不能够再见面了,就不方便了,当然如果她也去,是去王子腾家,王子腾的女儿即将成为她的堂嫂,按当时封建伦理规范,史湘云就不方便去了。可见曹雪芹不仅写得很细,也写得很准确。这里插进来讲这么一段,意在提醒大家,《红楼梦》既是一部小说,也是一部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从中我们可以对一些封建伦理道德规范有所了解。
第四种模式呢,就是父母包办。当然上面讲的那种模式也往往属于父母包办,不过前提是“护官符”上豪族之间的“门当户对”,公子小姐到了适婚年龄,族长就会首先从一贯联络有亲的家族里进行扫描,如果正好有现成的一对,就可以“偏生”又缔结出一桩姻缘,当年王夫人嫁贾政、贾琏娶王熙凤,应该都是那么一回事。在那种情况下,豪族间既然有默契,父母出面表态只是个形式。这里说的第四种模式指的是纯粹由父母意志形成的婚姻,门未必当户未必对,但父母执意要把女儿嫁给某人,女儿只能认命。书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迎春。所谓父母包办,其实就是父亲包办,邢夫人在贾赦跟前是一个很软弱的存在,贾赦在邢夫人面前是绝对权威,没有什么夫妻共同商量的余地,贾赦做主把迎春许给了孙绍祖,就是第五回提到的“中山狼”,迎春最后就被这匹色狼蹂躏吞噬了。孙家和贾家并不门当户对,虽然当时孙绍祖也比较发达了,但是从根儿上说,没法和贾家相比。那为什么贾赦非要把迎春许给孙绍祖啊?孙绍祖后来打骂迎春,意思就是说你等于是我用五千两银子买来的丫头,怎么回事啊?就是贾赦曾经问他们家挪用过五千两银子,到那时候还没还,等于把闺女给了人家去抵债了。迎春大不幸。但这是当时一种也并不少见的婚姻模式:并非门当户对,而且其中还有某种隐情,父母就把女儿硬给嫁出去了。
那么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由世交或者朋友做媒提亲,这在当时社会里面也是一种婚配模式。比如在清虚观打醮的时候,张道士就为贾宝玉提亲,他是世交,更进一步说他是荣国公的替身――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身份,所以他有资格在贾母面前为宝玉提亲,不想被贾母拒绝了。书里还写到贾琏作为柳湘莲的朋友,把自己的小姨子尤三姐介绍给柳湘莲,柳湘莲一开始还挺高兴,把珍藏的鸳鸯剑拿来作为信物,让贾琏带给尤三姐。当然最后是一个悲剧,如果成功的话,那就是当时社会中也很正常的一种婚配。书里写贾母作保,凤姐为媒,撮合成薛蝌与邢岫烟的婚事,有点第三种模式的味道,但邢家不属于“四大家族”,邢夫人虽然是贾赦正妻,娘家却已经衰落,因此,也可以把蝌、岫的这桩婚事,划归亲朋提亲促成这一模式。
还有一种形式你要注意,就是当时有官媒婆,媒婆不都是私家的,官府本身有一个媒婆组织,其中有很多官养媒婆,她们专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