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作者就有一个很细腻的描写。袭人走了,按说你薛宝钗也就够了,你也该走,人家在睡觉啊!可是薛宝钗她爱这个人,哪怕是看着脸朝里的一个背影,她也舍不得走。她不经意地一歪身,她坐哪儿了啊?就坐在袭人刚才坐的那个地方。

也许有人会皱眉头,说这算什么呀?她坐哪儿不行啊?可是你得想想,当时是什么社会啊?那个社会的礼教是怎么规定的呀?一个青年公子的卧房,卧榻旁边那是丫头,或者不是丫头,也是姨娘、小老婆坐的地方,那是一个伺候人的位置。在那个位置上,伺候人的人刚才在做两件事,一件事就是绣肚兜,给男主人绣肚兜;一件事是给他轰虫子。你薛宝钗,你是一个大家闺秀,大中午的,你跑到这卧榻旁边,你不经意就一屁股坐在了伺候他的这个仆人的位置上,你是不是太忘情了呀?是的,薛宝钗她就完全忘情了。而且,她就把袭人的那两件事都代办了,她就绣那个肚兜了,而且她还居然就拿起那个拂尘来轰虫子。

前面有一段对话,宝钗说这么好的屋子难道会有苍蝇蚊子吗? ――曹雪芹写得这样细,我想他也是怕读者误会,就通过袭人之口说,并不是苍蝇蚊子,而是有一种很小很小的虫子,能够穿过纱窗的纱眼飞到里面来。薛宝钗是一个非常博学的人,她立刻就解释,说外头有水,而且好多花,这种虫子是长在花心里面的,见香就扑,见你们这屋子里头比外头还香,所以就往里扑,这种小虫子叮了人以后跟蚂蚁咬了一样,也挺疼的,确实需要拿一个蝇帚不断地在那儿驱赶。按说以宝钗的身份,无论如何她不该替代袭人,但袭人离去以后,她就情不自禁地也做了这件事。

宝钗做这件事的时候,被人看见了,被谁看见了呀?林黛玉这天中午洗澡洗得也比较快,洗完了她也不午睡。你说你爱贾宝玉,还有更爱的呢。林黛玉就跟史湘云也到怡红院来了,当然她们有一个题目,就是因为她们都知道袭人获得了特殊津贴,被暗定为贾宝玉的姨娘了,所以,她们有一个冠冕堂皇的到怡红院来的理由,就是给袭人道喜。结果,到了以后,史湘云就到厢房去找袭人,林黛玉就隔了窗户往里一看――薛宝钗平常是一个眼观鼻、鼻观心,处处好像都符合礼教规范的模范姐姐,此刻居然忘情失态到了这种地步,坐在仆人坐的位置上去给贾宝玉轰虫子。所以,林黛玉心里什么滋味啊?作者没有细写,我想读者可以自己根据前面的内容去衍生自己的想象。当然,史湘云没找着袭人,就折回来了。于是,林黛玉就招手让她看,史湘云一看,也很吃惊,因为这确实很不得体。但是,史湘云一想,宝姐姐平常对她特别好,不应该因为这样一个场景就去奚落人家。林黛玉当然也懂得史湘云的心情,所以,史湘云一劝,俩人就走了。

这一段情节,实际上是以非常细腻的笔触,来正面描写薛宝钗作为一个青春女性,她如何爱恋一个青年公子。这段情节里面的爱情,没有什么意识形态的成分,没有什么价值取向的东西,没有道德说教,没有什么有关的劝阻,薛宝钗她就是爱那个背对她睡觉的人。这一段无论从阅读审美的角度,还是写作借鉴的角度,都值得细品。

那么,薛宝钗如此地爱贾宝玉,她最后能不能够嫁给贾宝玉,成为贾宝玉的正妻呢?薛宝钗她很清楚,那个社会就是一切要听从家长的,所以她当然就把她的希望寄托在了家长的安排上。而通过前面一些情节,特别是清虚观打醮前后的一些遭遇,她就知道,在贾母健在的情况下,在所有的家长里面,关键人物是贾母,而贾母对元春通过颁赐端午节礼所传递的指婚意向,竟然佯装不懂。贾元春虽然贵为皇妃,辈分却低,只能以颁赐节礼的方式暗示,你既然是暗示,不是直接下谕旨,那么对不起,贾母她就置若罔闻,仿佛没那么一回事儿。所以,薛宝钗很清楚,她今后生活的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