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样安静躺着的乐知时,宋煜会忍不住想到他第一次因为过敏住院的样子,也是这么安静,小小一个。

那是六岁的宋煜第一次意识到危险的含义。

“宋煜哥哥。”乐知时突然间睁开眼,猛地侧身转过来,猝不及防和宋煜面对面,距离很近。

正要指责他还不睡觉,却见乐知时一脸天真地发问。

“我第一次过敏是什么样的,你记得吗?”

作者有话要说:  藕带赛高!还有没有吃过藕带的朋友吗,一定要试试,要吃新鲜的!

藕丸也巨好吃~

别太在意乐乐的身高,毕竟是个混血嘛,个子长得快一点很正常(暗示:你们见过初中猛蹿,高中身高静止的男生吗?)

感觉有些读者比较在意称呼。这篇文设定的背景城市是武汉。武汉人说西南官话,语言习惯偏南方,大家都知道北方人多用“哥”、“姐”这种单字称呼,或者加一个名字比如“煜哥”,但南方很少用单字,都是哥哥姐姐这种叠词,发展到普通话也一样,而且这个是不论性别的,我写的时候也比较贴近南方习惯(当然并不代表说所有南方人说话都一样,肯定是不同的,每家每户还不一样呢)

至于为什么叫“宋煜哥哥”,其实乐乐小时候是叫“小煜哥哥”(后面你们会看到)的,但是长大后宋煜嫌弃说太肉麻了,让他改成连名带姓了(有你求着他叫的时候)

骤雨突至

当然记得。

乐知时是和一场暴雨一起毫无征兆来到宋煜身边的。

他记得很清楚,那天晚上是他去开的门。始料未及的雨在夏夜一拥而入,沾湿了他的头发,爸爸怀里包着个孩子,用外套紧紧裹着,进门后蹲下来搂了搂宋煜。

宋煜疑惑地伸手掀开了一点衣服,“这是谁?”

散开的外套下露出一双眼睛,玻璃珠似的。

“这是弟弟。”

六岁的宋煜一夜之间多了一个弟弟,软乎又漂亮,长得像童话画册上的小天使,浅棕色的头发打着卷儿,只会说英语,奶声奶气。

和这个小家伙相反,宋煜生下来就不是活泼的个性,不爱吵闹,也不多说话,长辈亲戚还总说他这样的性格不好,要改,可林蓉总是据理力争,说他隔代遗传了外公,让宋煜从小就可以做自己。

他很聪明,心智也比别的孩子成熟许多,但无论多成熟,在面对一个会分走自己宠爱的陌生小孩时,都会不知所措。一开始宋煜并不喜欢他,但也没到讨厌的地步。

多数时间他都在默默观察。

好奇怪,他的睫毛也太卷了。

为什么这个小东西说话这么费劲?看起来笨笨的。

难道自己小时候也这么笨吗?

但乐知时实在长得可爱,哪个长辈见了都会夸上几句,这些赞美动摇了小宋煜心里的印象,他也不得不承认,乐知时比自己很想买的博美犬要可爱一点。

来他家的第三天,乐知时突然哭个不停,哭着要爸爸妈妈,是要他自己的爸爸妈妈,谁哄都不管用。

“你别哭了。”宋煜一走近,乐知时就伸长胳膊要抱,可宋煜抱不动他,他就自己缠上来,像个糯米年糕一样扯不下来。

“你哭得我头疼。”宋煜绝望了,对着林蓉说,“妈妈,我们把他送回去找他爸爸妈妈吧,让他回家。”

林蓉看着他,想说什么又没能说出口,最后哄着把乐知时抱上了楼,客厅只剩下宋煜和宋父两个人。

“小煜。”宋父把他拉过来,很认真地告诉他,“弟弟没有爸爸妈妈了。”

宋煜皱起了眉,没有接话。他只在心里想着这句话的意思,很快,宋父就给了他更确切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