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菱和宋观书都想起了,他曾经在坟山参与过挖宝,像是个小头目。

前几天还出现在他们家的附近。

“你们认识他?”谢朗连忙问,他以为这嫌疑人在钢铁厂家属院落脚,姜菱和宋观书都知道这人,如果这样就好办了。

姜菱说,“在家属院见过他两次,最近的那次就在家门口,你有印象吗,你还问了我那是不是钢铁厂的职工或者家属。”

谢朗当然有印象了,“对,我就是凭着那一次,认出他的。”

说完,他又问,“你也觉得画像上的嫌犯,跟那个男人有九成相似对不对?”

姜菱心底是觉得很像,是一个人。被谢朗这么一问,她又开始不确定起来,“大概吧。”

“宋观书,你说呢。”

要说记忆力,宋观书是他们这里面最好的,他还记得这几次见面时,那人穿了什么样的衣服鞋子。

与谢朗有关,他不太想回答。

只是姜菱问了他,他不情愿地说道,“如果画像没错,就是这个人。”

白皙如玉的手指在图像的脸上点了点,“那个人的颧骨上有一颗黑痣。”

姜菱和谢朗完全不记得有这回事,那人脸上的黑痣应当不是特别明显,就连模拟画像上,也只是轻轻一点。

谢朗没忍住感叹,“宋哥,你太牛了,怪不得你能一次就考上大学。”

姜菱忙跟着点头,“那可不,宋观书他很厉害的。”

被夸很厉害的宋观书并没有很高兴,听着这两人默契地齐声夸他,他反而觉得这夸奖有些刺耳。

“既然宋哥说了,那也能够确定,那个人就是嫌犯。”谢朗又给自己倒了杯酒,“等会我回所里跟领导汇报这一情况。”

谢朗是真的很喜欢喝酒,他再要喝的时候,姜菱一巴掌拍下他想要给自己倒酒的手,“别喝了,醉酒误事。”不仅耽误工作,她和宋观书的小命还拴在裤腰带上呢。

谢朗的酒量很差,只喝几杯就醉,容易醉还喜欢喝,堪称人菜瘾大的典范。

谢朗把下午时候领导分析的内容,毫不保留地分享给姜菱和宋观书,让他们能够多了解凶犯。

姜菱聊天时不忘吃鱼,“要是说起抢枪,我们家前面住着的是钢铁厂保卫科的科长,我们家西边的邻居也是保卫科的,这人在我们家附近出现过,有没有可能把他们俩当作目标呢。”

这是谢朗这个人外来人所不知道的消息,他正色说,“你提供的情报非常重要,等会儿我会跟领导反映。”

至此,谢朗心中的天平倾向于嫌犯想要抢枪,把保卫科当成目标。

从姜菱口中得知,这位刘科长家里只有四个人,夫妻二人和两个孩子。

而苗家的人口众多,兄弟四个,除了老四尚未娶妻外,其余三个都结婚生子,林林总总加起来十多口子人,从稳妥角度来讲,刘科长会是更好的下手对象。

这下谢朗连饭都来不及吃了,他把随便扒拉了两口,嘴巴里塞得很满,“我先回去了,你们注意安全,晚上别睡得太死,锁好门窗,我同事晚上会在附近巡逻,宋哥麻烦你照顾好姜菱……总之,万事小心。”

虽然这是男主,应该不会出现意外,但气氛已经烘托到了这里,姜菱叮嘱道,“你在路上要小心,毕竟如果那人想要抢枪,你也在他的目标范围内,你在路上一个人,他下手反而更方便。”

谢朗应了声,“知道了,我挑热闹的街,绝对不图方便走小路。”

尽管跟谢朗关系算不得亲密,在他走后,姜菱却有些吃不下饭了。

她第一次感受到,公安干警时刻与危险作伴。

看书时惊险刺激的情节,落进现实中,她有些替朋友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