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法,人生如此,不必介怀,李自峰心中瞬间将孟庭静从友人的位置放到那些同样托求他办事人的位置,他温和而又自傲道:“有什么事就直说吧,我们是朋友。”

孟庭静心里其实已经酝酿了很久,他决定冒一回险,“我需要一封电报。”

海洲一派安然的风平浪静,沈成铎躲在家里养伤。

脖子上的伤连成了一条红,像上吊留下的印子,也像是缝住他脑袋的线,再深一点儿,他这颗脑袋可就要搬家了。

沈成铎年轻的时候也是一员狠将,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玩命才挣出了这份家业,有了身家以后,身上那股狠劲就不复当年了,怕死,怕失去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一切。

沈成铎抬手抚摸脖子上的伤口,忽然发觉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这种濒死之感了。

傅冕,真是条不要命的疯狗。

年轻啊。

死亡是有益的,哪怕只是濒临死亡也会让人心思洗涤,沈成铎一直沉溺在掌控海洲的美好愿景中,傅冕这一刀却是点醒了他。

傅冕自然是不可信,大家都不傻,他派人去杀傅冕,没杀成,傅冕不会对他存有好心,张常山,张常山当然也不可信。

沈成铎一手烟,一手酒,将所有的美男子都赶跑了,很孤独又清醒地意识到了自己如今的处境其实有多么的被动。

仰头喝了一大口冰凉的酒,沈成铎双眼逐渐变得锐利。

是,他是有弱点,怕死,贪财,发梦。

未必张常山和傅冕就没有弱点。

张常山留着傅冕,怕什么?怕傅冕手里还有个宋玉章。

傅冕不肯交出宋玉章,为什么?沈成铎冷笑一声,别的他不敢确定,这倒他还真敢推测。不须说,傅冕是被宋玉章给迷住了。

所以,其实宋玉章才是现在最关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