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7 / 10)

玄怪录 神魔志怪 15856 字 26天前

谨慎,知人所要,不烦促使。随意屋室, 靡不壮丽。其国六畜唯有马,驯极而骏,不用刍秣,自食野草,不近积聚。人要 乘则乘,乘讫而却放。亦无主守。其国千官皆足,而仕官不自知身之在仕,杂于 下人,以无职事操断也。虽有君主,而君不自知为君,杂于千官,以无职事升贬 故也。又无迅雷风雨,其风常微轻如煦,袭万物不至于摇落;其雨十日一降,降 必以夜,津润条畅,不至地有淹流。一国之人,皆自相亲,有如戚属,人各相惠 多与。无市易商贩之事,以不求利故也。古说既至其国,顾谓元之曰:“此和神 国也。虽非神仙,风俗不恶。汝回,当为世人说之。吾既至此,回既别求人负囊, 不用汝矣。“因以酒令元之饮,饮满数巡,不觉沉醉。既而复醒,身已活矣。

自是元之疏逸人事,都忘宦情,游行山水,自号知和子,后竟不知其所终也。

○卢公焕

黄门侍郎卢公焕,为明州刺史,属邑象山县,溪谷迥无人处,有盗发墓者云: 初见车辙中有花砖,因揭之,知是古冢墓。乃结十人于县投状,请路旁居止,县 尹允之。遂种麻,令外人无所见。即悉力发掘,入其隧路,渐至圹中,有三石门, 皆以铁封之。

其盗先能诵咒,因斋戒禁之。翌日,两门开,每门中各有铜人铜马数百,持 执干戈,其制精巧。盗又斋戒三日,中门一扇开,有黄衣人出,传语曰:“汉征 南将军刘使来相闻,某生有征伐大勋,及死,敕令护葬及铸铜人马等,以象存日 仪卫。奉计来此,必要财货,所居之室,实无他物,且官葬不瘗货宝,何必苦以 神咒相侵,若更不见已,尝不免两损。“言讫却入,门复合如初。

盗又诵咒数日不已,门开,一青衣又出传语,盗弗允说,两扇欻辟,大水漂 荡,盗皆溺死。一盗解泅而出,自缚诣官,具说本末。黄门令覆视其墓,其中门 内有一石床,骸枕之类,水漂已半垂于下,因却为封两门,窒其隧路矣。

○吴全素

吴全素,苏州人,举孝廉,五上不第。元和十二年,寓居长安永兴里。十二 月十三日夜既卧,见二人白衣执简,若贡院引牌来召者,全素曰:“礼闱引试, 分甲有期,何烦夜引?“使者固邀,不得已而下床随行,不觉过子城,出开远门 二百步,正北行,有路阔二尺已来,此外尽目深泥。见丈夫妇人,捽之者,拽倒 者,枷杻者,锁身者,连裾者,僧者,道者,囊盛其头者,面缚者,散驱行者, 数百辈皆行泥中,独全素行平路。约数里。入城郭见官府,同列者千余人,军吏 佩刀者分部其人,率五十人为一引,引过,全素在第三引中。其正衙有大殿,当 中设床几,一人衣绯而坐,左右立吏数十人,衙吏点名,便判付司狱者,付硙司 狱者,付矿狱者,付汤狱者,付火狱者,付案者。闻其付狱者,方悟身死。见 四十九人皆点付讫,独全素在,因问其人曰:“当衙者何官?“曰:“判官也。“ 遂诉曰:“全素恭履儒道,年禄未终,不合死。“判官曰:“冥司案牍,一一分 明。据籍帖追,岂合妄诉!“全素曰:“审知年命末尽,今请对验命籍。“乃命 取吴郡户籍到,检得吴全素,元和十三年明经出身,其后三年衣食,亦无官禄。 判官曰:“人世三年,才同瞬息,且无荣禄,何必却回!既去即来,徒烦案牍。“ 全素曰:“辞亲五载,得归即荣,何况成名尚余三载,伏乞哀察。“判官曰: “任归。“仍诫引者曰:“此人命薄,宜令速去。稍以延迟,即突明矣。“引者 受命,即与同行。出门外,羡而泣者不可胜纪。

既出其城,不复见泥矣。复至开远门,二吏谓全素曰:“君命甚薄,突明即 归不得,见判官之命乎?我皆贫,各惠钱五十万,即无虑矣。“全素曰:“远客 又贫,如何可致?“吏曰:“从母之夫,居宣阳为户部吏者甚富,一言可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