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上谕:“孙家鼐奏遵议徐致靖酌置散卿一折,酌置三、四、五、六品学士各职,遇有对品之卿并翰林对品缺出,一体开单请旨。”
同日上谕:“刑部代递主事萧文昭请设茶务学堂、蚕桑学堂,著各督抚迅速筹议开办。”
七月二十七日上谕:“瑞洵奏南漕改折并屯田裁并各折,交奕劻、孙家鼐会同户部妥议。”同日上谕:“黄思永筹款设办速成学堂,著即如所请,筹款试办。”
同日上谕:“都察院代奏四川举人陈天锡所请,将大挑、教职、誊录各项人员于会试荐卷中挑取,及科甲候补人员准其一体考差。”
同日上谕:“中书祁永膺奏请将各省教职改为中小学堂教习,著详议。”
同日上谕:“刑部主事顾厚焜呈请邮政广设分局,各省一律举办,著妥议。”
同日上谕:“瑞洵奏称于京师创设报馆,翻译新报,即著创办以为之倡。”
同日上谕:“国家振兴庶务,兼采西法,牧民之政,中西所同,而西人考究较精,故可以补我未及。故日夜孜孜改图新法,岂为崇尚新奇,乃眷怀赤子,皆上天所畀,祖宗所遗,非悉令其康乐和亲,朕躬未为尽职。加以各国交通,非取人之长,不能全我之所有。朕用心至苦,而黎庶犹有未知,咎在不肖官吏与守旧士夫,不能广宣朕意。今将改行新政之意,布告天下,使百姓咸喻朕意,上下同心以强中国,朕不胜厚望。著查明四月二十三日以后所关乎新政之谕旨,各省督抚均迅速照录,刊刻誊黄,切实开导,各省州县教官详切宣讲,各省、藩、臬、道、府饬令上书言事,毋得隐默顾忌。其州县官应由督抚代递,即由督抚将原封呈递,不使稍有阻格,总期民隐尽得上达,督抚无从营私作弊为要。此次谕旨,并著悬挂督抚大堂,俾众共观。” 七月二十八日上谕:“即著各省督抚传知藩臬道府,凡有条陈,均令其自行专折具奏,毋庸代递。至州县等官言事者,即由督抚将原封呈递;至士民有欲上书言事者,即由本省道府等随时代奏,均不准稍有抑格。”
以上皆德宗锐意新政切实讲求之证,非若后来以新政涂饰天下耳目,藉便私图也。至八月推翻之后,八月十一日伪谕:“著将詹事府、通政司、大理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等衙门照常设立,毋庸裁并。又凡有言责之员,自当各抒谠论,其余不应奏事人员,概不准擅递封奏,以符定制。又时务官报无裨政治,徒惑人心,著即日裁撤。又所有官犯徐致靖、杨深秀、杨锐、林旭、谭嗣同、刘光弟、并康有为之弟康广仁,著军机大臣会同刑部都察院严行审讯。”
八月十三日伪谕:“荣禄著军机大臣上行走,裕禄著补授直隶总督。所有北洋各军仍归荣禄节制。”
八月十四日伪谕:“康有为实为叛逆之首,著各省严密查拿,极刑惩治。梁启超狼狈为奸,所著文字,语多狂谬,著一并严拿。康有为之弟康之仁,御史杨深秀,军机章京谭嗣同、林旭、杨锐、刘光第等,与康有为结党,隐图煽惑,情节较重,是以未候覆奏,于昨日谕令将该犯等即行正法。”
八月十四日伪谕:“已革翰林院侍读学士徐致靖著永远监禁。编修徐仁铸著革职,永不叙用。”
十五、六等日伪谕:“左都御史著怀塔布补授,并授内务府总管。户部左侍郎著徐会澧署理。”
二十日伪谕:“溥颋补授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
二十一日伪谕:“湖南巡抚陈宝箴滥保匪人,著革职,永不叙用。伊子吏部主事陈三立招引奸邪、著一并革职。四品京堂江标、庶吉士熊希龄,庇护奸党,暗通消息,均著革职,永不叙用,并交地方官严加管束。”
十九日伪谕:“李端棻即行革职,发往新疆,交地方官严加管束。”
以上皆戊戌一岁中之事。至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