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情中灵(11 / 15)

古今情海 笔记小说 25584 字 3个月前

韩重在墓室住了三天三夜,两人极尽夫妻之礼。

韩重临出墓室时,紫玉取出一颗直径一寸多的大明珠赠给他,并嘱咐说:“既然名已毁,愿已绝,还能说什么呢!请您多加保重。若是有机会去我家,请代我向父王致意。”

韩重出了墓室,便前去拜见吴王,向他禀报所遇奇事。吴王听了韩重的话,怒不可遏,厉声呵斥道:“我的女儿早就死了,这不过是你挖坟掘墓,盗取明珠,假托鬼神相赠罢了!”

遂下令逮捕韩重。韩重赶忙使出浑身解数逃到紫玉墓前哭诉其经过。紫玉的魂魄安慰他说:“请你不必担心,我这就回去向父王说清楚。”吴王正在整装梳理,忽然看见女儿的身影,又惊又喜,忙问:“你为何死而复生?”紫玉跪在父王前禀告说:“从前韩重托人来聘求我,您不答应,我名毁义绝,以致身亡。

现在韩重远道还家,到我坟上吊唁,我为他忠贞不渝的真情所感动,就出来与他相见,并赠给他一颗明珠,留作纪念。确实不是他盗墓所得,希望父王不要追究治罪。”

吴王夫人听说女儿回家来了,急忙出来见女儿,刚想把她拥抱在怀里,紫玉化作轻烟一缕,飘然而去。

还魂

《郧一陽一县志》:解三师是房州人,他的住所与宁秀才的书馆相邻。解三师有个女儿,名叫七五姐。七五姐自幼好学,每日偷听书馆学生所读之书,皆能背诵。解三师素嗜道教,起行坐卧手不释法书。七五姐碰到父亲不在家时,也总是暗中翻阅法书。宋淳熙十三年(公元年)九月,二十三岁的七五姐招归州人施华为上门女婿。施华来解家不久,便外出经商,到淳熙十五年(公元年)四月,才给解三师捎来一封信,同时也给解七五姐写了信来。信中说:“我在家时,受尽你父亲的百般凌辱,何况我现在经商不利,浪迹在汝宁府。你独处耐静,不要萌生改嫁之心,等我称意时,便会回去。”七五姐看完信,捂着脸大哭起来,自此,茶不思饭不想,如患痨病,奄奄一息,到八月时,便离开了人间。这事,施华一点也不知道。

两个月后,施华正在汝宁旅馆,忽然看见七五姐来了,便吃惊地问:“从家到这儿大约一千多里,你一个身单力弱的女子,怎么只身到了这里?”七五姐说:“接到你的信后,我便愁思成疾,父母不但不怜悯同情,还天天责骂我。我已留下一张纸条,谎称投水自尽,让他们不要寻找我,因此,得以脱身离家。一路上,我行乞度日,受尽艰辛,踏霜卧雪,脚破鞋穿,才见到你。”施华见妻子衣不遮体,鞋不裹足,内心十分酸楚,抚摩着妻子痛哭失声。遂把她带入屋里,为她端来肉食饭菜,买来衣衫鞋袜,恩爱之情自不必言。

不久,施华便财运亨通,囊中颇富。到了绍熙元年(公元年)的冬天,他们就回到了归州。返回归州的第二年,解三师的邻居田祁到归州走亲戚,突然遇到了施华,施华把他请到家中,并让七五姐出来相见。田祁一见解七五姐,吃惊地问:“七五姐都死了三年了,怎么又在这里严七五姐说:“我诈死来寻访施华。”田祁又疑惑又惊讶,不知说什么好。回家后便把在归州的所见所闻告诉了解三师。解三师不相信,不过把七五姐的灵柩抬去火化了,其尸体己腐烂。四年后,施华搬到荆南,到荆南的第二年,解三师又听人说见到了七五姐。这回解三师有些相信,便派儿子带着一封信前去看个究竟。解公子到归州后,见妹妹和施华感情甚为融洽,也就没说什么。在那儿住了几个月,然后,三人一起回到了房州。

解三师见儿子、女儿、女婿都回来了,很高兴,便置酒设宴邀请亲朋好友,亲友们劝解三师:“七五姐不幸夭折,到现在已经七年了,而且已经焚化殆尽,现在的七五姐恐怕是鬼魅假托,如果任其所为,将会祸及施公子,应该想办法制服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