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命该如此,贫穷患病有什么关系!”自此以后,拒绝饮食。她的父母婉言劝谕她,她置若罔闻。此时,景茂也把这事上诉郡太守,请他主持公道。郡太守便传令王家来对簿公堂。王女哭着对母亲说:“我想现在要是对簿公堂,实在没话可说。本来你们已把我许配给黄家,现在又让我说没那么回事,你们想想我的心会怎样。后来你们又将我许配给杨家,如果我说没那么回事,那你们的心里又是什么滋味?”于是,绝食不起。家人日夜守护,强喂她饮食,因而没能死成。一天,她忽然起床下地,对母亲说:“死也不容易,还是活着吧!”
随后,就自己主动吃饭,还动手洗衣服,仍旧和母亲住在一起。
母亲很高兴,以为她回心转意了,便不加防范。睡到半夜,王女起来寻找上吊绳套没找到,偶然发现一盒丝绳,就用它自缢而死。
尔辈牝犬耳
《明外史·烈女传》:六安烈女,不知道她的姓氏。崇祯年间,流贼见她长得漂亮,便想奸污她。贼用手帕蒙住她的头,她一把将手帕撕坏,厉声说:“不要弄脏了我的头发”;贼给她披上锦缎衣服,她又把衣服扔到地上,大叫:“不要弄脏了我的身体。”流贼强把她抱上马,她拼命滚下马,大骂不止,请求流贼杀了她。流贼大怒,狠狠地给了她一刀。尔后,流贼叹道:“真是一个贞烈女子!”接着,流贼又对其他女人说:“你们这些人都是些母狗,一叫你们就来,看看她,你们不觉得惭愧吗?”
黄泉同归
《福清县志》:何玉宋,是化南里古洋人。她父亲早逝,母亲作主让她与东翰的林洪熥订了婚。还没等结婚,洪烦便染病身亡。此时,玉宋十八岁。当她听到讣讯,便与母亲诀别。
母亲流着眼泪劝她:“你能忍心丢下寡母不管吗?”于是,就日夜守护在女儿身边,担心她出意外。玉宋暗中做了一双红鞋,鞋上绣着并蒂莲。她把鞋放在箱子里,不巧被堂妹发现。玉宋呜咽着对堂妹说:“我要穿着这双鞋长眠不醒啦!”她还替母亲做了几十双鞋。母亲不明白她为什么一下子做这么多,玉宋告诉母亲:“以后恐怕不能再为您做了。”说着,流泪悲伤不止。过了五个月,玉宋骗母亲说:“我现在不想死了。”于是,勉强进食,谈笑如常。母亲信以为真,不再防备。
一天,有位亲戚家中有喜事,玉宋劝母亲去贺喜。母亲走后,她把给母亲做的鞋以及一首绝命诗封存在一个箱子里,遗留给母亲。随后,上吊而死。她的绝命诗说:儿生十八秋,举止无人识。
黄泉愿同归,白日何太急!
林家听到玉宋殉死的消息,便来迎接灵柩,把她与洪熥合葬在一块。这事发生在明朝天启年间。
吾宁死于家
《宋史,烈女传》:林老女,是永春人,年已十五,还未婚配。宋理宗绍定三年,金兵侵犯永春,林女与家人一起到山里避难,途中,遇到了金兵。金兵见她容颜秀美,想奸污她,林女拼死反抗。但考虑难脱厄运,便骗金兵说:“我有金银丝帛埋在家里,你何不跟我去挖出来,咱们好一块过日子。”金兵贪图钱财,便随她一起回去了,刚到家门口,林女就大叫:“我宁愿死在家里,也决不让你玷污我的身体!”金兵见上当受骗,大为恼怒,一刀将林女杀死了。林女死了三天,脸色还跟活着时一样。
凌波妇
《曹县志》:凌波妇,不知道她的姓名。戊子年间的一天,贼匪从城东门进了县城,开始抢掠奸一一婬一一,但还没抢到城西北。
西北的住户还似信非信贼匪是否能到这儿来,就远远望见一位姿貌绝伦、神色仓惶的女子渡水而来。众人很惊疑,但也没人敢问。有个人见她力不能支,起了同情之心,便下水援助她。
岂料那妇人厉声喝止道:“我担心遭贼匪污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