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水劝她说:“你与我儿子还没正式结婚,何必要这样呢?”熊氏说:“我割下左臂肉送给他吃,这就是以身子侍奉他,我怎么能用残缺的左臂侍奉他人呢?”自那以后,全家人都严密防守,怕她出意外。一天,熊氏把父母和刘康母亲请到一起,对她们说:“如果能允许我终身留在刘家,我就不死。
“刘康母亲高兴地答应了她的请求。熊氏假装起来梳妆打扮,又祭拜了刘康灵柩,随后进屋关上门,撞墙柱而死。家人将她与刘康合葬在一起,有关部门上奏朝廷表彰了她的贞烈行为。
烈妇之头
《武进县志》:杨氏,是秀才徐安远的妻子。崇祯年间,安远陪同父亲徐叔美及妻子杨氏、小妾蕙香到太湖避乱。他们男女分船而行。船到湖心,叔美的船被敌人发现,敌人给了叔美十几刀,然后把他扔进了湖里。安远见父亲已死,也痛哭着跳进湖中,溺水而亡。蕙香看见前面的船发生变故,大喊道:“情况不好了!”随后跳人湖中淹死。杨氏见此情形,也想跟着投身水中。还没来得及跳,敌人登上小船,一把抓住了她,杨氏大骂,誓不相从。敌人拿刀威胁她,她就把脖子放在刀刃上,锯断了自己的喉咙。敌人叹息道:“这真是个节烈妇人。
“于是,把她的头悬挂在大树上,写上“烈妇之头”四个大字,众人一起祭典跪拜而去。
女中荆聂
《松江府志》:陈氏,是苏州吴江秀才张士柏的妻子。士柏死时,她年仅二十三岁,便立志守节,誓不二嫁。乡里的豪绅徐洪见她长得漂亮,便贿赂士柏的兄长张有筠,谋划纳她为妾。又与一位姓俞的老太婆设计把她劫持到家,陈氏誓死不许徐洪近身,徐洪大怒,把她赏给了他家的奴仆,这位奴仆头上长癞而且秃顶。徐洪让奴仆逼她就范,陈氏拼力反抗,只求速死。她的表兄徐道隆听说情况有变,便去告诉了她的父亲陈翁。
陈翁一听,大吃一惊,忙派人把女儿接了回来。
女儿回到家中后,陈翁便向县里递了状子,讼告徐洪强抢民妇。县令章日玠收了徐洪的贿赂,歪曲事实真相。陈氏忍无可忍,拿刀自杀,章日玠命令官吏夺下了她的刀,打了她几十个嘴巴子,又用竹索把她的手指绑上,然后将她投进了监狱。
后来,推官刘鸣到此县巡行,发现此案有假,才把她放回家。
此时,巡按路振飞到松江巡视,陈女便和父亲前去控诉,递上状子后,陈女就拔刀自杀,鲜血如注,喷洒在地上,遂气绝身亡。路振飞很震惊,也很惋惜,拿出自己的俸禄,让陈家厚礼安葬她。此事发生于崇祯九年(公元年)四月二日。
陈女死后,家人把她殡葬在东禅寺,郡中的文人都带着醇酒,作诗著文来祭奠她。董文敏在她的墓碑上题了四个字:“女中荆聂”,意思是说,她像荆轲、聂政一样勇烈。
再说路振飞出钱让陈家安葬了陈女后,便将徐洪绳之以法。尔后,将此事上奏朝廷,为陈氏建立牌坊,以表彰她的贞烈节操。受贿枉法的章日玠被贬了官,不久,就暴病身亡。那些与徐洪同谋者,也相继死去。
裸体受屠
《如是我闻》:奇节异烈,湮没无传的,有许多值得称道的。姚安就曾听云台说过这样一件事:明朝末年,天下大乱,百姓纷纷四处避难。有夫妇二人一同逃难,那丈夫好像身上带着不少钱财,一个贼匪盯上了他,拿着刀在后面追赶他们。夫妇二人拼命跑,贼匪死力追,眼看就追上了,那妇人突然一个急转身,屹立在原地。等贼匪赶到时,突然抱住了他的腰,贼匪用刀猛刺她,血流如注,可是她不管怎么挨刺,就是强忍巨痛不松手,等到她气绝倒地时,她的丈夫已经跑远了,可惜不知道她的姓名。
又听诸镇番公说:明朝末年,河北等五省都闹灾荒,以致杀人卖肉,官府也禁止不了。有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