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来了,还拿出绣鞋给我看。
自此以后,你每夜都来,为什么还要抵赖。”张荩说:“一定是奸人得到绣鞋来骗你,我若是去了,往来半年,我的声音形体,你难道还能不熟识吗?你试着仔细看看,到底像不像?”
少女听了张荩的一番话,踌躇良久,仔细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觉得好像有些不大对头。张荩又问了她一遍,少女说:“声音颇不像,形体也胖瘦不同。彼此往来都在暗中,也没细看,只记得他的腰部有块隆起的疤痕,像铜钱一样大。看看你的腰部有没有,就可以辨出真假了。”张荩忙解开自己的衣带,众人拿来蜡烛照看,一看,皮肤光洁,什么疤痕也没有。由此始知是奸徒冒名顶替,杀人害命。知情的人都觉得冤枉。第二天一早,张荩写了张状子递给官吏,并详细陈述了拿鞋给陆老太的过程。于是,逮捕了陆老太,一审讯,她交代了儿子的话,官吏又派人把陆老太的儿子抓了来,扒去他的衣服一看,腰上有块铜钱大的疤痕,遂将屠夫处死,释放了张荩。
碎尸投水
《宜兴县志》:陈氏,是尹佐的妻子。尹佐在外教书,长年不在家中,靠陈氏操持家事。尹家因闹饥荒,欠了官府公粮。
县役沈湘奉命去抓陈氏,逼她还粮。沈湘来到尹家,见陈氏姿色不凡,便想奸污她,陈氏誓死不从,自刎身亡,沈湘看陈氏已死,无法带她回县复命,就与他的同伏—起,把陈氏的尸体大卸八块,扔到河里,以逃脱罪责,陈氏的女婿潘朗觉得奇怪,自从沈湘去了岳母家之后,岳母就失踪了,沈湘说岳母逃跑了,这怎么可能?于是,他就请朋友王某、路某一起去询问沈湘。
沈湘无计可施,便把他老婆怀中的孩子抢过来摔死,又逼他老婆投河。随后把潘朗等人抓起来送到官府,告他们杀人罪,县令吴一鲲不明就里,判处潘朗等人威逼他人致死罪。判处尹佐匿妻抗粮罪。案子判定后,邑绅史夏隆拜见推官(专管一府刑狱的官)田俊民,极言这个案子冤枉,田俊民点头表示赞同。
等到复审时,沈湘的同伙张二供出了陈氏碎尸处。于是挨着个儿审讯,终于弄清了事实,凶手们都受到严惩。
哭声
《酉一陽一杂俎》:唐代的韩滉在润州作刺史时,一天晚上,与从事登万岁楼饮酒。正喝得来劲儿时,韩滉突然放下了酒杯,显出很不高兴的样子,问身边的人:“你们听到有位妇人在哭吗?当在何处?”有人回答说:“在某桥某街。”第二天一早,韩滉就下令让小吏去把那哭嚎的妇人抓起审讯。可是,小吏审了两天,也没能定案。小吏害怕没完成任务,受处罚,就守在尸体旁。忽然有个大苍绳在死者的头部飞来飞去。小吏心中生疑,便打开死者的发髻检查,一看,头顶上钉进去个大钉子。
于是,小吏重审那妇人,果然是妇人和邻居一男子私通,将她丈夫灌醉后用钉子把他杀死了。小吏审出了结果,认为韩滉真是神明之人,便向他请教:“您怎么能从哭声分辨出凶手呢?
”韩滉回答说:“我听她的哭声,疾而不哀,好像勉强而担心的样子。王充《论衡》中说:郑子产清晨外出,听到妇人的哭声,便伏在仆人的手上静听,过了一会儿,子产就命令小吏去把那妇人抓来审讯,一问,果然是她亲手杀了她的丈夫。几天后,仆人问子产:“您怎么知道她是凶手呢?”子产说:‘对于她所最亲爱的人应该是患病时忧虑,临死时害怕,死后悲哀。
而那妇人哭她死去的丈夫却惊惧不安,所以知道是奸杀。’”妖僧自号大比丘《宁波府志》:余墍,字自新,号三泉。在明万历戊子年(公元年)科举考试中名登榜首,尔后,历任海宁教谕,绍兴教谕等职。他在闲暇之时,则关门著书,或邀请四方知名人士,朝夕研讨经史。还拿出自己的俸禄,资助修建学校。他为经学久荒而痛心,便于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