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情中案
妇人何独知为夫
《续墨客挥犀》:张杲卿丞相在润州为官时,曾处理过这样一个谋夫案:某妇人丈夫外出数日未归,有人说菜园子的井里有死人,妇人很吃惊,马上跑到井边探看。她从井口往下一望,就嚎啕大哭起来:“天哪,这是我的丈夫,怎么死在这里了,肯定是让谁给害死了!”于是,把这案件上报了官府。杲卿命令主管刑狱的官吏,把死者全村的人都召到井口,让他们辨认死者是不是那妇人的丈夫。众人都说井太深,看不清楚,请把尸体打捞上来再辨认,杲卿说:“大家都看不清楚,怎么就这位妇人能认出是她的丈夫呢?”便把这位妇人抓了起来,一审问,果然是与她通奸的人杀了她的丈夫,而这妇人是那奸夫的同谋。
王氏判
《新会县志》:黄氏,十八岁时与石头村的秀才劳大进结了婚。婚后七年,大进就患病身亡。大进的嫂子见她没有儿子,就暗地里把她许嫁给彭氏。黄氏知道后,哭着说:“我要再改嫁,还不如死了。我所以没有自杀是想等小叔子家生了儿子过继给我来作继承人,好告慰公婆及丈夫的亡灵啊!”彭氏见黄氏的陪嫁丰厚,便催促她赶快结婚,黄氏誓死不从。彭氏无奈,就上诉官府请求决断。县令王命璿判道:“黄氏虽然丧失了丈夫,却能以礼自持。寡居十余年,誓死忠贞不罚彭氏贪图他人钱财,而想改变人家的志向,这是一种极不良的行为。若说黄氏有再嫁的打算,那么,你聘求她,她便会很高兴地随你去,何必要官府判决让她速嫁呢!肯定是彭氏等人谋出不轨,姑且打他几十大棍予以惩罚”。彭氏听了判词,吓得跪地求饶,再也不敢提娶黄氏的事了。自此以后,黄氏与嫂子继绝了往来。
不久,她的小叔子生了两个儿子,经占卜,把老二过继给她为养子。黄氏像对待亲生儿子一样对待他,将他养育成人。黄氏终身没再改嫁,苦守贞节一辈子。
哭妻抵法
《桐一陰一旧话》:职方公,名绎,字仲连,随晏元献在湖南永兴县为官。此县有位纨袴子弟,与柳妓一女相好,两人山盟海誓,要结为夫妇。但他的父母坚决反对,硬给他另娶了妻子。
纨袴子弟很生气,便贿赂巫婆,教他用蛊道的邪术来置妻子于死地。并许诺,如果能让他的妻子死掉,而另娶柳妓一女,再额外厚赏她。巫婆见有利可图,就很卖力地向他传授技巧。不久,他的妻子果然生了病,而且生命垂危。妻子父母风闻此事,便告到官府。晏公为人忠厚,不相信地说:“世上怎么能有这种事?”职方认为不会有假,坚决请求逮捕纨袴子弟。一审讯,果然是真的。于是,派人到他家去搜查,在他家的地下挖出了木偶人,上面写着全妻子的名字,还有诅咒之词。晏公闻听禀报,大吃一惊,遂奏请朝廷,将纨袴子弟法办了。
乘氏疑狱
《夷坚志》:傅某,是兴仁府乘氏县人,以贩卖丝绸为业,家中极为富有。一年,他到棣州做买卖,与棣州的一个妓一女勾搭上了,两人频繁往来,山盟海誓,要白头偕老。鸨母很不高兴,禁止女儿与他交往。妓一女又气又怨,便上吊自杀了。此时,傅某已回到家乡,一点也不知道妓一女自杀的事。
一天,傅某外出卖绸归来,将要到家时,遇到了妓一女,傅某很奇怪地问:“你怎么只身到了这儿?”妓一女回答说:“我的养母常虐待我,我在她家没办法呆下去了,我便到官府控告她,官府的老爷见我可怜,就让我脱离娼籍,变为良人,因而我历尽千辛万苦来投奔你,你能收留我吗?”傅某喜出望外,但考虑到妻子忌妒心太强,不能容她,就在外面雄建了座院落,让她居祝第二年,傅某又到棣州经商,闲暇之际,他又到旧地重游,在那儿,他突然听说与他相好的妓一女早已死去,吓得面如死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