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俗赛神,舆神而游于市,前导有臂香者,袒裼张两臂,以铜丝穿臂肉,仅累黍,悬铜锡香炉,爇栴檀其中。或悬巨铜钲,皆重数十斤。乃至数十人,振臂而行,历远而弗坠,亦足异矣。《高僧传》云:“梁僧智泉,铁钩挂体然千灯。”殆其滥觞欤?
同治时,蜀人有西昆熊子者,着《药世》十三万言,力辟妇女缠足之非,其中引经以经之,据史以纬之,不惮苦口药石,欲以菩萨宝筏,遍度优婆尼,亦足见救世苦心矣。其家女公子三,皆能禀承父志,不屑以纤纤取容,特请自隗始,当时不免目笑,而适以开今日风气之先。惜其书未经见,未审曾梓行否。
南皮相国张文襄,撰《戒缠足会序》,论中国女子缠足之弊,最为切中。谓:“极贫下户,无不缠足,农工商贾畋渔之业,不能执一。虺弱倾倒,不能植立。不任负戴,不利走趋,凡机器纺纱织布缫丝,皆不便也。与刑而刖之,幽而禁之等。”又谓:“若妇女缠足,贫者困于汲爨抱子,富者侈于修饰,资用广而疾病多。遇水火兵乱,不能逃免,且母气不足,所生之子女,自必脆弱多病,数十百年后,吾华之民,几何不驯致人人为病夫,尽受殊方异俗之蹂践鱼肉,而不能与校。”文襄此论,所谓仁人之言,不惜苦心疾口,极言弊病,以冀众民之听,凡提倡不缠足者,当称述而阐明之者也。又有极言缠足之害,据所闻见,尤为沉痛者,杨子刘恭冕《广经室文钞》有云:
当咸丰癸丑后,发逆遍扰江南北各省,吾乡以多水获免。他省之来吾邑者,率多大足妇人,而裹足者卒鲜。且必皆富贵之家,先贼未至出走者也。若贫穷之士,迁延无计,及贼大至,而男女踉跄就道。彼妇人自知不良于行,未及贼而自尽者有之,为贼追迫而自死才有之,求死不得,为贼所虏胁者有之。又或子为母累,夫为妻累,父母为儿女累,兄弟为姊妹累,骈首就戮,相及于难者指不胜屈。岁乙丑,予游皖南,每至一村,屋宇或如故,而不满二三十人,多者不过百人,就中则九男而一女焉。此一女者,非必少壮有夫能生育。是更二十年,而今所谓九男者,或无遗种焉,岂不可哀也哉。夫自古至今,妇女死于兵者,莫可殚述,而皆未有知其死之多累于裹足者。故予着之,不啻痛哭流涕言之,为天下后世仁人告也。
昔人载籍有关系考证缠足之原始者,略具如左:
《宋书.礼志》:“男子履圆,女子履方。”
《北史》:“任城王楷刺并州,断妇人以新靴换故靴。”
宋张邦基《墨庄漫录》“道山新闻”云:“李后主宫嫔窅娘,纤丽善舞,以帛裹足,令纤小屈上如新月状,由是人皆效之。以此知扎脚五代以来方有之。如熙宁、元丰前,人犹为者少,近年则人人相效,以不为者为耻也。”
宋车若水《脚气集》:“妇人缠脚,不知起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来,不知何用。后汉戴良嫁女,练裳布裙,竹笥木屐,是不干古人事。或言自唐杨太真起,亦不见出处。”
宋王明清《挥麈余话》:“建炎时,枢密议官向宗厚,缠足极弯,长于钩距。王佾戏之,谓脚似杨贵妃。”
宋张世南《游宦纪闻》:“永福乡有一张姓僧,有富室携少女求颂。僧曰:‘好弓鞋,敢求一双。’裂其底,衬纸乃佛经也。”
《宋史.五行志》:“理宗朝,宫女束足纤直,名‘快上马’。”
宋吴自牧《梦粱录》:“小脚船,专载贾客、小妓女、荒鼓板、烧香婆嫂。”
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安南国妇人,足加鞋袜,游于衢路,与吾人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