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九十一 异僧五(2 / 8)

太平广记 侠义小说 12273 字 27天前

陵。高士齐。郡名僧绍,隐居于琅琊的摄山,敬慕法度清明真纯,以师友相待。他死的时候,将自己居住的摄山上的宅院。施舍出来作为栖霞寺院。在这之前,有个道士想把寺院的地方作为道观,结果是谁住在这里谁就死。后来这个地方作为佛寺,仍有许多令人恐惧的现象发生。自从法度住在这里之后,各种妖怪都平息了。过了一年多,忽然听到人马鼓角之声,顿见一人跑过来投名片请谒见在法度面前,自称:“靳尚”。法度叫他靠近些。靳尚的相貌非常闲雅,随从的人也很多。他向法度致敬之后,便说道:“我们占有此山七百多年了,神仙道士有法术,他物不能侵犯。至于前一辈与后一辈互相转换托生的事,恐怕不是真实的,所以死于疾病的人相继出现,这也是他们的命运该当如此,法师您乃是道德所归,现仅以此山奉送给您。并且,我本人愿意接受佛教五戒。与佛教永结未来之缘。”法度说:“人与神仙所信奉的道理不一样,不能委屈哪一方服从对方,况且施主您是讲究以血肉食品当作祭礼的,这是佛门五戒之中最为禁忌的。”靳尚说:“如有祭品设在门前,我就首先去掉杀牲之物。”于是告辞而去。第二天,有个人送来一万个钱,还有香烛之类,上面注明:“弟子靳尚奉供。”到了这个月的十五日那天,法度为他举办法会,靳尚来到后,与众僧一起礼拜行道,受完斋戒就走了。后来摄山庙里的巫师梦见神仙告诉他说:“我已经在法度法师门下受戒了,今后祭祀时不要杀戮生灵了。”从此,摄山庙里的祭品只有菜蔬饭食之类,再无腥荤之物。

通 公

梁末有通公道人者,不知其姓氏。居处无常。所语狂谲,然必有应验。饮酒食肉,游行民间。侯景甚信之。扬州未陷之日,多拾无数死鱼头,积于西明门外,又拔青草荆棘栽市里。及侯景渡江,先屠东门(明抄本门作府),一城尽毙。置其首于西明门外,为京观焉。市井破落,所在荒芜。通公言说得失,于景不便。景恶之,又惮非常人,不敢加害。私遣小将于子悦将武士四人往候之。景谓子悦云:“若知杀,则勿害;不知则密捉之。”子悦立四人于门外,独入见。通脱衣燎火,逆谓子悦曰:“汝来杀我,我是何人?汝敢辄杀。”子悦作礼拜云:“不敢。”于是驰往报景。景礼拜谢之,卒不敢害。景后因宴召僧通,僧通取肉捏盐,以进于景。问曰:“好否?”景曰:“大咸。”僧通曰:“不咸则烂。”及景死数日。众以盐五石置腹中,送尸于建康市。百姓争屠脍羹,食之皆尽。后竟不知所去。(出《广古今五行记》)

扬州有个通公道人,不知他姓什么。没有固定的居住场所。说话颠狂怪诞,然而肯定能应验。既饮酒又吃肉,整天在民间游荡。侯景非常信服他。扬州未被侯景攻陷时,他就拾了无数死鱼头,堆放在西明门外,又拔了许多青草与荆棘栽在市区内。侯景渡过长江后,首先屠杀了东门,后来全城都被杀光了。并把砍下的头颅堆置在西明门外,当作景观。扬州城内市区破落,一片荒芜。通公诉说这件事的得失,对侯景不利。侯景恨他,又惧于他不是平常人,不敢加害于他,于是暗中派了一员小将于子悦带领四名武士去监视他。侯景对于子悦说:“他若知道是去杀他,就不要杀害他;如果不知道,就偷偷地捉住他。”于子悦让四名武士守候在门外,自己进去见通公。通公脱下衣服正在烤火,他冲着于子悦说:“你是来杀我的。我是何许人?你竟敢杀我!”于子悦急忙施礼拜道:“不敢!”于是跑回去报告了侯景。侯景只好向他赔礼道歉,一直不敢害他。侯景后来在宴会上召见通公,通公夹起一块肉捏上一把盐,送给侯景,问道:“好不好吃?”侯景说:“太咸了!”通公则说:“不咸就会腐烂。”等到侯景死后几天,众人将许多盐放在他的肚子里,把尸体送到建康市内,百姓争着割肉片作汤吃,把他的尸体全吃光了。后来通公不知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