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八十五 异人五(6 / 8)

太平广记 侠义小说 12375 字 2个月前

四肢能够屈伸,像得病之前那样下床走路了。

蜀城卖药人

前蜀嘉王顷为亲王(明抄本亲王作亲藩)镇使,理廨署(署原作置,据明抄本改)得一铁镜,下有篆书十二(按篆文列十三字,二字当是三字)字,人莫能识。命工磨拭,光可鉴物,挂于台上。百里之内并见。复照见市内有一人弄刀枪卖药,遂唤问此人。云:“只卖药,不弄刀枪。”嘉王曰:“吾有铁镜,照见尔。”卖药者遂不讳,仍请镜看。以手臂破肚,内镜于肚中,足不著地,冉冉升空而去。竟不知何所人。其篆列之如左(篆字略)。(出《玉溪编事》)

前蜀的嘉王顷做亲王镇使,在整理官署时得到一面铁镜子,下边写着十三个篆字没有人能认识。让工人磨擦干净后,光亮得可以照见东西,把它挂在高台上,一百里之内都能照见。在铁镜子里照见市内有个人正在舞弄刀枪卖药,便把此召唤到面前盘问,这个人说他只是卖药,没有玩弄刀枪。嘉王说:“我有铁镜子,照见你了。”卖药人于是不再隐讳。他向嘉王要镜子看看,镜子递给他后,他用手掌劈开自己的肚子,便把镜子放进肚子里去,脚不着地,冉冉升起,在天空中飘飘然飞走了。谁也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地方的人。

刘处士

张易在洛阳,遇处士刘某,颇有奇术。易恒与之游。刘尝卖银与市中人,欠其值。刘从易往索之,市人既不酬值,且大骂刘。刘归,谓易曰:“彼愚人不识理于是,吾当小惩之。不尔,必将为土地神灵之所重谴也。”既夜,灭烛就寝。刘床前炽炭烧药。易寐未熟。暗中见一人,就炉吹火。火光中识其面,乃向之市人也,迨曙不复见。易后求之,问市人,云:“一夕梦人召去,逼使吹火,气殆不续,既寤,唇肿气乏,旬日乃愈。刘恒为河南尹张全义所礼,会与梁太祖食,思鱼鲙。全义曰:“吾有客,能立致之。”即召刘。刘使掘小坎,汲水满之,垂钓良久,即获鱼数头。梁祖大怒曰:“妖妄之甚者也。”即杖背二十,械系于狱,翌日将杀之,其夕亡去。刘友人为登封令,其日至县,谓令曰:“吾有难,从此逝矣。”遂去,不知所之。(出《稽神录》)

张易在洛阳遇到个处士刘某,刘处士颇有奇异的法术,张易总跟他一起游玩。刘处士曾经卖银子给一个人,这人欠他的钱,刘与张易去跟他要,这个市民既不还钱,还破口大骂刘处士。刘处士回来后对张易说:“那个笨蛋如此不懂道理,我应当小小地惩罚他一下,不然的话,必将受到本地神灵严重的谴责。”到了夜晚。刘与张易吹灭蜡烛上床就寝,在刘的床前烧着红红的炭火在熬药,张易没有睡熟,黑暗中他见有一人对着炉子吹火,借着火光能识别这个人的面孔,乃是原先欠钱不还的那个人,到天亮时这个人就不再见了。张易后来找到了这个人,说起那件事,他回答说:“一天晚上梦见被人召唤了去,逼着让我吹火,气用完了,再也上不来气,醒过来之后,嘴唇肿胀气力贫乏。过了十天才痊愈了。”刘处士经常受到河南尹张全义的礼遇,有一次,刘正在张全义处作客,赶上张全义与梁太祖一起就餐。他们想吃鱼肉,张全义说:“我有位客人,他能马上弄到。”就把刘处士招呼了去。刘让人掘了个小坑,提水把坑灌满,自己垂线在坑内钓了一会儿,便得到几条鱼。梁太祖大怒道:“你这种妖术太狂妄了!”当即在刘的背上打了二十棍子,又带上枷锁关在牢狱里。第二天就要把他杀掉,他却在当天夜里逃走了。刘处士有个朋友是登封县令,那天他来到县里,对县令说,“我现在有灾难,从现在开始我要消失了。”说完便走了,不知去了什么地方。

张 武

张武者,始为庐江道中一镇副将,颇以拯济行旅为事。尝有老僧过其所。武谓之曰:“师年老,前店尚远,今夕止吾庐中可乎?”僧忻然。其镇将闻之怒曰:“今南北交战,间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