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十四 女仙九(2 / 5)

太平广记 侠义小说 7436 字 27天前

又出现了,她就把小孩抱起来往回走。快到家的时候,小孩已经僵死了,看看他很象树的根,有几斤重。女道士见到了就认出它,原来是个茯苓,就让正见洗净饭锅去蒸它。这时,正赶上山里的粮食吃光了,女道士就出山去讨米,留给正见一天的食品和三小捆柴,教导她说:“饭锅的那件东西,只要把三小捆柴烧尽,停下火就可以了,不要着急看它。”女道士出山,约定过一个晚上就回来。没想到这天晚上刮大风下大雨,山水漫流,道路受阻,女道士十天也没回来。正见饭吃光了,饿得很,闻到饭锅中那个东西很香,就偷着吃它,几天就全吃尽了,这时女道士才回来。女道士听说这个情况,叹息着说:“谁能成仙,本来应该是命里注定的,假使不是遇到雨水把道冲坏,你怎么能够把灵药全部吃净呢?我的师父常说,这山里有人形的茯苓,吃到它的人可以白日升天,我等它二十年了。你如今遇到了把它吃了,你真是得道的人啊!”从此,正见的容颜、状态越来越奇异,光彩射人,还常有众仙人降临她的住室,跟她谈论真宫天府的事情。一年多,正见就白日升天,时间就是开元二十一年壬申十一月三日。她曾经对她的师父说:“得到灵药吃了,本来当日就该登上仙位。我所以迟回的原因,是由于我幼年的时候,看见父母拣点税钱送往官府。其中有明亮干净又圆的好钱就我就偷着藏起两个铜钱留着它玩。因为这个隐藏官钱的过错,罚我再在人间多住一年。”她升天的地方,就是现在邛州蒲江县主簿化,那里还有汲水处存在。从前,广汉主簿王兴就是在这里升天的。

董上仙

董上仙,遂州方义女也。年十七,神姿艳冶,寡于饮膳,好静守和,不离于世。乡里以其容德,皆谓之上仙之人,故号曰“上仙”。忽一旦紫云垂布,并天乐下于其庭,青童子二人,引之升天。父母素愚,号哭呼之不已。去地数十丈,复下还家,紫云青童,旋不复见。居数月,又升天如初。父母又号泣,良久复下。唐开元中,天子好尚神仙,闻其事,诏使征入长安。月余,乞还乡里,许之。中使送还家。百余日复升天,父母又哭之。因蜕其皮于地,乃飞去。皮如其形,衣结不解,若蝉蜕耳。遂漆而留之,诏置上仙、唐兴两观于其居外。今在州北十余里,涪江之滨焉。(出《集仙录》)

董上仙,是遂州方义县的女子。年方十七岁,生得神姿艳丽妖冶,很少吃饭饮水,喜好清静保持和谐,不疏远世人。家乡邻里的人们根据她的容貌和品德,都说她是上仙之人,所以称作上仙。有一天,忽然紫云低沉密布,连同天上的仙乐一起降到她家院子里,两个青衣童子领着她升上天。她的父母一向愚昧,号哭呼唤女儿,一直不停止。这时上仙已离地几十丈了,又下来回到家里,紫云和青衣童子立刻就不见了。住了几个月,上仙又像当初那样升上天,父母又号哭,过了很久,上仙又下来了。唐朝开元年间,天子喜好崇尚神仙,闻听这件事,就下诏书派使者征召上仙入长安。过了一个多月,上仙请求回家乡故里,皇帝答应了她,派宫中使者把她送回家。一百多天以后,上仙又升天,父母又哭泣,上仙就把皮蜕到地上才飞去。皮跟她的形体一样,衣服的扣子没有解开,像蝉脱壳似的,她的父母就将她的衣服加上一道透明漆保留起来。皇帝下令在上仙居住之处设置上仙、唐兴两座道观。这两座道观如今在州北十多里,涪江之滨。

张连翘

黄梅县女道士张连翘者,年八九岁。常持瓶汲水,忽见井中有莲花如小盘,渐渐出井口。往取便缩,不取又出。如是数四,遂入井。家人怪久不回,往视,见连翘立井水上。及出,忽得笑疾。问其故,云有人自后以手触其腋,痒不可忍。父母以为鬼魅所加,中夜潜移之舅族,方不笑。顷之,又还其家,云饥,求食,日食数斗米饭,虽夜置菹肴于卧所,觉即食之。如是六七日,乃闻食臭,自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