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百二十八 虎三(5 / 6)

太平广记 侠义小说 8709 字 28天前

、姊妹们在花园里游玩。山区的郡比较萧条,竹树茂密。日暮时分,大家要回去了,有的在前有的在后,笑语纷纭。忽然有一只虎从竹林里蹿出来,把张德容叼走了。大伙都很害怕,急忙去告诉张镐。夜色已晚,计穷力乏,全家放声大哭,也没有什么办法。等到天明,就大量派人,到山野间去找张德容的骨骸。远近找了个遍,竟然没发现任何踪迹。这个晚上的前半夜,裴越客的船走到离郡三十里的地方,他当然并不知道未婚妻被叼走了,和十几个仆从上岸步行,让船在后边跟着。走了不到二三里,遇到一所河边的木屋。屋内有床,就打扫了一下,躺在上面休息。仆从们罗列在前后。不一会儿听到有东西从林子里走过来。众人就静静地等候。朦胧的月色之下,忽然看到一只猛虎驮着一个什么东西走过来。大伙都慌乱了,就一起喊喝它,还敲打木板什么的。那虎慢慢走近,到了木屋边上,留下背上的东西,自己返回山间。大家一块去看,见是个人,还有气儿。裴越客马上让大伙把那人抬到船上,解开缆绳,撑船离岸。然后才亮起灯烛细看。原来是个十六七岁的美女。看她的容貌和衣服,绝对不是农家女所能有的。裴越客很奇怪,就打发一群婢女看护着她。她虽然头发散乱,衣服破裂,但是皮肉一点没有受伤。婢女们渐渐用汤饮灌她,她就能多少咽下一些。过了一会儿,她的气色转好,睁开了眼睛。跟她说话,她也不答应。天亮了,就有从郡里来的人,都说,张尚书的二女儿昨夜游园,被虎吃了,至今没有找到残骸。听到的人就又告诉了裴越客。裴越客立即让婢女们把这事告诉了她,问她是不是张德容。这才痛哭失声,果然是张德容。裴越客登岸以后,就把这事通知张镐。张镐凌晨就骑马赶来,悲喜交加。于是大家一起回家。婚礼如期举行。从此以后黔峡一带往往建立虎媒祠,有的直留存到现在。

卢 造

汝州叶县令卢造者有幼女,大历中,许嫁同邑郑楚之子元方。俄而楚录潭州军事,造亦辞而寓叶。后楚卒,元方护丧居江陵,数年间音问两绝。县令韦计为子娶焉。其吉辰。元方适到,会武昌戍边兵亦止其县。县隘,天雨甚,元方(“适到会武昌”至“元方”十九字原缺,据明抄本、陈校本补。)无所容,径往县东十余里佛舍。舍西北隅有若小兽号鸣者,出火视之,乃三虎雏。目尚未开。以其小,未能害人,且不忍杀。闭门坚拒而已。约三更初,虎来触其门,不得入。其西有窗亦甚坚。虎怒搏之,棂拆,陷头于中,为左右所辖,进退不得。元方取佛塔砖击之,虎吼怒拿攫,终莫能去。连击之,俄顷而毙。既而门外若女人呻吟,气甚困劣。元方问曰:“门外呻吟者,人耶?鬼耶?”曰:“人也。”曰:“何以到此。”曰:“妾前卢令女也。今夕将适韦氏,亲迎方登车,为虎所执,负荷而来投此。今夕无损,而甚畏其复来。能救乎?”元方奇之,执炬出视,乃真衣缨也。年十七八,礼服俨然。泥水皆澈,扶入,复固其门。(“门”原作“明”,据明抄本改。)遂拾佛塔毁像,以继其明。女曰:“此何处也?”。曰:“县东佛舍尔。”元方言姓名,且话旧诺。女亦能记之。曰:“妾父曾许妻君,一旦以君之绝耗也,将嫁韦氏,天命难改,虎送归君。庄去此甚近,君能送归,请绝韦氏而奉巾栉。”及明,送归其家。其家以虎攫去,方将制服,忽见其来,喜若天降。元方致虎于县,且具言其事。县宰异之,以卢氏归于郑焉。当时闻者莫不叹异之。(出《续玄怪录》)

汝州叶县县令卢造有个小女儿,大历年中,许配同邑郑楚的儿子元方。不久,郑楚被录为潭州军事,卢造也辞官寓居在叶县。后来郑楚下世。元方护丧居住江陵,几年里音信两绝。县令韦计为儿子娶卢造的小女儿。正要成亲的时候,郑元方恰巧也到了。赶上武昌戍边的兵卒也驻在此县,县里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