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百一十七 草木十二(2 / 5)

太平广记 侠义小说 8221 字 27天前

当列先生之席,愿得坐牖下,听先生与客谈足矣。珪许之。既坐,与诸客谈笑极欢。久之告去。将行,谓珪曰:“明夕当再来。愿先生未见摈。”既去,珪与诸客议曰。此必鬼也。不穷其迹,且将为患矣。”于是缉丝为缗数百寻,候其再来。必缚(“必缚”原作“丝”,据明抄本、陈校本改)之。明夕果来,又以手出于牖间。珪即以缗系其臂,牢不可解。闻牖外问:“何罪而见缚?其议安在?得无悔邪?”遂引缗而去。至明日,珪与诸客俱穷其迹。至寺北百余步,有蒲桃一株,甚蕃茂,而缗系其枝。有叶类人手,果牖间所见者。遂命掘其根而焚之。(出《宣室志》)

晋阳之西有一座童子寺立在郊外。贞元年中,有一个叫邓珪的人寄居在寺中。这年秋,他与好几位朋友会宿,关门之后,忽然间有一只手从窗户伸进来。那手色黄而且瘦得厉害。大伙见了,都吓得发抖。唯独邓珪不怕,反而打开窗子。这时听到有吟啸之声。邓珪不以为怪,问道:“你是谁?”对方回答说:“我隐居山谷有年头了。今晚任风月而游,听说先生在此,特意来拜见。实在不应该坐先生的坐席,愿能坐到窗外,听先生和客人谈话就满足了。”邓珪同意了。坐下之后,那东西和人们谈笑谈得极欢。过了许久,便告退。临走时说:“明晚应该再来。希望先生不要排斥我。”走后,邓珪对大伙说:“这一定是个鬼。如果不追查他的踪迹,将成为祸患了。”于是用丝搓了一根数百寻长的绳子,等候他再来,一定要缚住他。第二天晚上他果然来了,又把手从窗户伸进来。邓珪就把绳子系到他的手臂上,系得很牢,没法解开。人们听到他在窗外问:“我有什么罪而绑我?那讲好的协议哪去了?莫不是后悔了?”于是就拖着绳子跑了。到天明,邓珪和客人们一起追寻他的踪迹。到寺北一百多步的地方,有一棵葡萄,特别繁茂,而绳子就系在葡萄藤上。有一片叶子像人手,正是人们从窗户见到的那只手。于是让人挖出它的根,把它全部烧掉。

刘 皂

灵石县南尝夜中妖怪,由是里中人无敢夜经其地者。元和(“元和”原作“大初”,据明抄本、陈校本改)年,董叔经为西河守。时有彭城刘皂,假孝义尉。皂顷尝以书忤董叔,怒甚,遂弃职。入汾水关,夜至灵石南,逢一人立于路旁。其状绝异,皂马惊而坠。久之乃起。其路旁立者,即解皂衣袍而自衣之。皂以为劫,不敢拒。既而西走近十余里,至逆旅,因言其事。逆旅人曰:“邑南夜中有妖怪,固非贼尔。”明日,有自县南来者,谓皂曰:“县南野中有蓬蔓,状类人,披一青袍,不亦异乎?”皂往视之,果己之袍也。里中人始悟,为妖者乃蓬蔓耳。由是尽焚,其妖遂绝。(出《宣室志》)

灵石县南曾经夜间出现妖怪,从此乡里人没有敢夜间从那路过的。元和年间,董叔经是西河太守。当时有一个彭城人刘皂,在他手下做孝义尉。刘皂近来因事与董叔经不和睦,刘皂很生气,一气之下便弃官不做,一走了之。刘皂进入汾水关,正好是夜间来到灵石县南,碰上有一个人站在路旁。那人样子怪异,刘皂的马惊了,他便从马上掉下来。老半天他才起来。站在路旁的那个人就上来脱刘皂的衣服,穿到自己身上。刘皂以为是打劫的,不敢反抗。然后向西跑出十多里,来到一家客栈,就讲了这件事。客栈里的人说:“县南夜里有妖怪,本来不是强盗。”次日,有从县南来的人,对刘皂说:“县南田野中有一棵蓬蔓,样子像人,披了一件青色衣袍,你说怪不怪!”刘皂去看了看,果然是自己的那件袍子。乡里人才明白,原来作妖的是一棵蓬蔓罢了。于是把它全烧掉,那妖便灭绝了。

田 布

唐田布,田悦之子也。元和中,尝过蔡比,路侧有草如蒿。茎大如指,其端聚叶,若鹪鹩巢在苇。折视之,叶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