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百六十八 精怪一(3 / 6)

太平广记 侠义小说 9290 字 28天前

了一个瘦子,高个子和胖子互相吞了两个人。高个子又说:“请让我表演‘终始相生’吧!”于是他吐出一个人,吐出来的人又吐出一个人,相递吐出来,人数又够了。勃都骨低非常吃惊,就重重地赏赐了他们。第二天他们又来了,表演的把戏和原来一样。如此一连表演了半个月。勃都骨低很烦,不能为他们准备饭食了。戏子们都生气说:“主人会把我们的表演当成幻术,请把你的娘子借给我们试一试。”于是把勃都骨低的儿女、弟妹、甥侄、妻妾等,吞到肚子里去。肚子里的人都哭哭啼啼请求出来。勃都骨低恐慌害怕,下到阶下来磕头,哀求把亲属放回来。唱戏的都笑着说:“这没关系,不要愁。”于是就把人吐出来。亲属们和原来完全一样。勃都骨低深深地生气了,想要用杀牲的血杀死他们。于是派人秘密地查访,见他们走到一座古宅院的墙基就消失了。勃都骨低让人挖那墙基,挖了几尺,在瓦砾下挖到一个大木笼,笼中有几千只皮袋。笼旁谷粒麦粒,用手一碰就变成灰。从笼中得到一份简书,文字已经磨灭了,不能辨识,只隐隐约约好像有三几个字象是“陵”字。勃都骨低知道是这些皮袋作怪,想要弄出来烧了它,皮袋们就在笼子里哭喊道:“我们没有生命,不久就该消灭。因为李都尉留有水银在这里,所以能够暂时存活。我们是都尉李少卿的搬粮袋,屋倒了,平压下来。经过很长的岁月,现在已经有了生命,被居延山神收为唱戏的。请求你看在神的情份上,不杀我们。从此我们不敢再骚扰您的府第了。”勃都骨低认为水银有用,把那些皮袋全烧了,没有不发出冤枉痛楚之声的。血流漂洒满地。烧完了,勃都骨低的房廊门户全发出冤枉痛苦的声音,和烧皮袋时一样,一个多月之后,这种声音也没有停止。那一年,勃都骨低全家都病死。一年以后,什么东西都散失净尽,丝毫不剩。水银后来也不存在了。

僧太琼

唐上都僧太琼者,能(明抄本“能”作“俗”。)讲《仁王经》。开元初,讲于奉先县京遥村,遂止村寺。经两夏,于一日,持钵将上堂。阖门之次,有物坠檐前。时天才辨色,僧就视之,乃一初生儿,其襁裼甚新。僧惊异,遂袖之。将乞村人,行五六里,觉袖中轻。探之,乃一敝帚也。(出《酉阳杂俎》)

唐朝时上都有一个僧人叫太琼,能讲《仁王经》。开元初年,他到奉先县京遥村去讲经,就住在村寺里。经过两个夏天,有一日,他拿着钵子将要到堂上去。关门之后,有一个什么东西掉到屋檐下。当时天色刚刚能辨别颜色,僧人靠近一看,竟是一个初生的孩子。那包孩子的襁褓很新。僧人非常惊异,于是就放到衣袖里。要去求村人养活这孩子,走了五六里地,忽然觉得衣袖变得很轻。打开一看,原来是一把破笤帚。

清江郡叟

唐开元中,清江郡叟常牧牛于郡南田间。忽闻有异声自地中发,叟与牧童数辈,俱惊走辟易。自是叟病热且甚。仅旬余,病少愈。梦一丈夫,衣青襦,顾谓叟曰:“迁我于开元观。”叟惊而寤,然不知其旨。后数日,又适野,复闻之。即以其事白于郡守。封君怒曰:“岂非昏而妄乎?”叱遣之。是夕,叟又梦衣青襦者告曰:“吾委迹于地下久矣,汝速出我,不然得疾。”叟大惧。及晓,与其子偕往郡南,即凿其地。约丈余,得一钟,色青,乃向所梦丈夫色衣也。遂再白于郡守,郡守置于开元观。是日辰时,不击忽自鸣,声极震响。清江之人。俱异而惊叹。郡守因其事上闻,玄宗诏宰臣林甫写其钟样,告示天下。(出《宣室志》)

唐朝开元年间,清江郡有一个老头曾经在郡南田间牧牛,忽然听到有一种怪异的声音从地下发出来,老头和几个牧童都吓得跑开了。从此老头有病发烧一天重似一天。只十几天,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