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五十九 嗤鄙二(3 / 6)

太平广记 侠义小说 9243 字 28天前

饭菜里,然后假装发怒把侍候的人打发出去,等侍候的人一走便慢慢地吃起来。此事常常发生,这种举动是很失当的。曾有个御史,碗里没敢多放,不小心被侍候的人看见了,说道:“肉干驿站里有很多,请你多放些。”御史深感惭愧。也有给他们作饭的人把肉煮得稀烂,然后把煮肉汤给他们做成羹喝。御史也假装不知道就喝了。有的羹中遇上了肉,便责备几句厨师,有的遇上新厨,没空应答,只是道歉说罗漏了,说是在用罗过滤的时候漏下来的。神龙年间,韩琬、路元壳、郑元父当判官时,他们到莱州,都亲眼见过此事,也都是相顾而笑。仆射魏元忠当时还任御史中丞,他对韩琬说:“我在任监察御史时,到了驿站,于内、鸡蛋都吃过,也未使宪司的重任受到损失,而这样的偷盗行为实在是失去了国士们的体面。”魏元忠的话是恰当的,但是如果不吃也不窃,凯不更完美!

韩 琬

唐韩琬与张昌宗、王本立,同游太学。博士姓张,即昌宗之从叔,精五经,懵于时事。畜一鸡,呼为勃公子,爱之不已。每讲经,(经字原空缺,据明抄本补)辄集于学徒中(中原作巾,据明抄本改)。或攫破书,比逐之,必被嗔责曰:“此有五德,汝何轻之?”昌宗尝为此鸡被杖。本立与琬,颇不平之,曰:“腐儒不解事,为公杀此鸡。”张生素取学徒回残食料。本立以业长,乃见问合否。本立曰:“明文案即得。”张生喜,每日受之,皆立文案。他曰,张生请假,本立举牒,数鸡罪,杀而食之。及张生归学,不见鸡,惊曰:“吾勃公子何在?”左右报本立杀之,大怒云:“索案来,索案来。”见数鸡之罪,曰:“纵如此,亦不合死。”本立曰:“鸡不比人,不可加笞杖,正合杀。”张以手再三拍案曰:“勃公子,有案时,更知何道。”当时长安,以有案,动曰为实。故知耽玩经史者,宜详时事。不然,何古人号为愚儒、朴儒、腐儒、竖儒耶?亦可贻诫子弟。(出《御史台记》)

唐朝时,韩琬、张昌宗、王本立一起在太学(国子监下属学校)学习,有个授课的博士姓张,是张昌宗的从叔。此人精通五经,但是对世事很糊涂。他养了一只鸡,起名叫勃公子,对它十分宠爱。每次来讲课,总是把鸡放在学生之中。有时候抓破了学生的书,等到赶它,就会被张博士责怪道:“此有五德。你为何轻视?”昌宗还曾因这只鸡被杖责过。王本立和韩琬对这事都觉得很不公平,说:“腐儒不明事理,我们一定为你杀了这只鸡!”张博士平时都是拿学生们剩余的饭菜作饲料。王本立因是业长,先去问过这样是不是合适。王本立说:“明天就可以立文案。”张博士很高兴,每天接受了谁的食料,都写在文案上。有一天,张博士告假不在,王本立举起文案,历数鸡的罪状,然后杀而吃掉,等到张生回来,发现鸡没了,惊呼:“我的勃公子在哪里?”左右告诉他让王本立给杀了,他大怒,道:“把文案拿来!把文案拿来!”他看见文案上历数的鸡的罪状,道:“纵然如此,也不应当杀死啊?”王本立道:“鸡不像人,不能杖罚,正应当杀。”张博士的手不住地拍着文案道:“勃公子呀,有了这文案时,更加知道杀你是什么道理!”当时在长安,很讲有案作根据,只要有案可查,就说是事实。由此可知,沉溺于经史的人,也应该悉知世事。不然,为什么古人把他们的号称作愚儒、朴儒、腐儒、竖儒呢?这也可以遗留下来告诫后人。

赵仁奖

唐赵仁奖,河南人也,得贩于殖业坊王戎墓北,善歌《黄獐》,与宦官有旧。因所托附,景龙中,乃负薪诣阙,遂得召见。云:“负薪助国家调鼎。”即日台拜焉。睿宗朝,左授上蔡丞。使于京,访寻台中旧列,妄事欢洽。御史倪若水谓杨茂直曰:“此庸汉,亡为傝茸。”乃奏之,中书令姚崇曰:“此是《黄獐》汉耶。”授当州悉当尉,驰驿发遣。仁奖在台,既无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