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四十二 谬误(遗忘附)(6 / 8)

太平广记 侠义小说 12246 字 29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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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人张利涉记性不好,好忘事。张利涉任怀州参军期间,每次开会被召见,都在手中的板笏上记下这件事。当时,有一次河内县令耿仁惠邀请他,奇怪他没有按期去。于是,亲自登门来请他。张利涉看看手中的笏板说:“笏板上并没有记上你的名字啊?”还有一次,张利涉白天睡觉忽然惊醒,急忙让手下为他备马,说是有急事要到州里去。张利涉骑马来到州里,直奔刺史邓恽府门,敲门而入,见到邓恽拜谢说:“听说刺史要给予我死刑的处罚?”刺史邓恽惊异地说:“没有这样的事呀?”张利涉说:“司功甲某说的啊!”邓恽大怒,于是喊来掌管笞刑的州官,让他将甲某以离间中伤的罪名,处以杖刑。甲某听到这件事情后,苦苦哀求说他确实没有说过刺史要处张利涉死罪的话。这时,张利涉上前请求刺史邓恽说:“望刺史大人恕甲某无罪。我恐怕是在睡梦中听到他说这样的话呀。”从此,人们都知道张利涉昏愦糊涂。

阎玄一

唐三原县令阎玄一为人多忘。曾至州,于主人舍坐。州佐史前过,以为县典也,呼欲杖之。典曰:“某是州佐也。”一惭谢而止。须臾县典至,一疑其州佐也,执手引坐。典曰:“某是县佐也。”又愧而上。曾有人传其兄书者,止于阶下。俄而里胥自录人到,一索杖。(“杖”原作“扶”,据明抄本改。)遂鞭送书人数下。其人不知所以,讯之。一曰:“吾大错。”顾直典,向宅取杯酒愞疮。良久,典持酒至,一既忘其取酒,复忘其被杖者。因便赐直典饮之。(出《朝野佥载》)

唐朝时,三原县令阎玄一非常健忘。一次,阎玄一来到州里,坐在主人家中。州里的佐史从这里走过,阎玄一错误地将州里佐史记认成县里的佐史,招呼过来想要鞭打他。走过来的这位“县佐”说:“我是州佐啊。”阎玄一羞愧地道歉,才算了结。过了一会儿,县佐来了。阎玄一又疑心他是州佐,拉着来人的手让他坐下。来人说:“我是县佐啊!”阎玄一又羞愧万分。还有一次,一个人稍给阎玄一一封他哥哥寄给他的信,站在台阶下面。过了一会儿,乡吏白录人来了,阎玄一向乡吏要来棍杖,就鞭打给他送信的这个人。这位送书人一点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挨了打,问阎玄一。阎玄一说:“我打错了。”这时遇到值班的县佐从这里路过。阎玄一让县佐到他家里取来一杯酒为被打的人,暖暖疮伤。过了许久,县佐拿来了酒,阎玄一完全忘记了让县佐取酒这件事情,也忘了被他鞭打的送信人。于是就将酒赏赐给了县佐喝。

郭务静

唐沧州南皮县丞郭务静,初上,典王庆通判案。静曰:“尔何姓?”庆曰:“姓王。”须臾,庆又来,又问何姓。庆又曰:“姓王。”静怪愕良久,仰看庆曰:“南皮佐史惣姓王?”(出《朝野佥载》)

唐朝时,沧州南皮县丞郭务静,刚上任时,正值县佐王庆通审理一件案子。郭务静问王庆道:“你姓什么?”王庆通回答说:“我姓王。”过了一会儿,王庆通又来到县丞郭务静这儿。郭务静又问:“你姓什么?”王庆通回答说:“我姓王。”郭务静惊异愣住了好一会儿,仰头看着王庆通,问:“南皮县佐史总共有几个姓王的?”

张守信

唐张守信为余杭太守,善富阳尉张瑶,假借之,瑶不知其故。则使录事参军张遇,达意于瑶,将妻之以女。瑶喜,吉期有日矣。然私相闻也,郡县未知之。守信为女具衣装,女之保姆问曰:“欲以女适何人?”守信以告。保姆曰:“女婿姓张,不知主君之女何姓?吾窃惑焉。”守信乃悟,亟止之。(出《纪闻》)

唐朝时,余杭太宗张守信,非常友善富阳县尉张瑶,对待张瑶特别宽容。张瑶不知道太守为什么对自己这样好。张守信就让录事参军张遇转告张瑶,说他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