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惊惶逃命,一路上罐里的杏子掉出去不少。到家一看,剩下的杏正好和送去的粮食一样多。有时有人来偷杏,老虎就一直追到偷杏人的家中把他咬死,死者家的人知道是因为偷了杏,就赶快把杏拿来还给董奉,并磕头认罪,董奉就让死者复活。董奉每年把卖杏得来的粮食全部救济了贫困的人和在外赶路缺少路费的人,一年能散发出去两万斛粮食。县令有个女儿被鬼缠住,医治无效,就投奔董奉求治,并说如果治好了就把女儿许给董奉为妻。董奉答应了,就施起法术,召来了一条几丈长的白鳄鱼,鳄鱼自己在地上一直爬到县令家门口,董奉就让随从的人把鳄鱼杀死,县令女儿的病就好了。董奉就娶了县令的女儿,但很久没有儿女。董奉经常外出,妻子一人在家很孤单,就收养了一个女孩。女孩长到十几岁后,有一天董奉腾空升入云中成仙而去了。他的妻子和养女仍然住在家里,靠卖杏维持生活,有敢欺骗她们母女的,老虎仍然追咬。董奉在人间三百多年才仙去,容貌仍像三十岁的人。
李常在
李常在者,蜀郡人也。少治道术,百姓累世奉事。计其年,已四五百岁而不老,常如五十许人。治病,困者三日(日原作月,据明钞本改),微者一日愈。在家有二男一女,皆已嫁娶,乃去。去时从其弟子曾家孔家,各请一小儿,年皆十七八。家亦不知常在欲何去,即遣送之。常在以青竹杖度二儿,遣归置其家所卧之处。径还,勿与家人语。二子承教,以杖归家,家人了不见儿去。后乃各见死在床上,二家哀泣,殡埋之。百余日,弟子从郫县逢常在,将此二儿俱行,二儿与弟子泣语良久,各附书到。二家发棺视之,唯青竹杖耳,乃知非死。后三十余年,居地肺山。更娶妇。常在先妇儿乃往寻求之。未至十日,常在谓后妻曰:“吾儿欲来见寻,吾当去,可将金饼与之。”及至,求父所在,妇以金与之。儿曰:“父舍我去数十年,日夜思恋,闻父在此,故自远来觐省,不求财也。”乃止。三十日父不还,儿乃欺其母曰:“父不还,我去矣。”至外,藏于草间。常在还语妇曰:“此儿诈言如是,当还。汝语之,汝长不复须我,我在法不复与汝相见。”乃去。少顷儿果来,母语之如此。儿自知不复见其父,乃泣涕而去。后七十余年,常在忽去。弟子见在虎寿山下居,复娶妻。有父子,世世见之如故,故号之曰“常在”。(出《神仙传》)李常在是蜀郡人氏。年轻时就研究道术,好几代人都侍奉着他。计算他的年龄,已有四五百岁了。但从不见老,总像四五十岁的人。他经常给人治病,重病三天治好,病轻的一天就痊愈了。他有两儿一女,都已经娶妻嫁人,他就离家出走了。他走时带着他弟子曾某和孔某的两个儿子,都十七八岁。曾、孔两家并不知道李常在要去什么地方,就把两个孩子给李常在送去了。李常在交给两个孩子两支青竹杖、用竹杖超度他们,让他们先各回自己的家。把青竹杖放在自己的床上,然后就悄悄回来,不要对家里人说。两个孩子按照指示拿着竹杖回了家。家里人看见孩子一直没走,后来就发现死在自己床上。两家人十分悲痛的把孩子埋葬了。一百多天后,李常在的弟子在郫县遇见了李常在带着那两个死去的孩子一同走,两个孩子和常在的弟子哭着谈了很久,并各自给家里捎了信。孔、曾两家打开棺材,见里面只有一支青竹杖,这才知道儿子没有死。李常在三十年后住进地肺山中,又娶了一房妻室。他前妻的儿就出门去找李常在。常在当儿子来到前十天就对后妻说:“我儿子要来找我,我得出去躲一躲。他来以后,你把这金饼给他吧。”儿子到了以后,问后娘父亲去了哪里,后娘就把金饼给了他。儿子说:“我父亲扔下我出走好几十年了。我日夜想念他,听说他在这里,我才千里迢迢看望他,并不是来找他要钱的。”于是就住下了。过了一个月,李常在还没回来,儿子就骗他后娘说:“我父亲不回来,我就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