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三十三 报应三十二(杀生)(7 / 7)

太平广记 侠义小说 10763 字 29天前

射洪县,因往庄收刈,有鹿遭射逐之,惊忙走投乾昭。昭闭于空房中,说与邻僧法惠,法惠笑曰:“天送食物,岂宜轻舍。”乃杀之,沽酒炙鹿,共僧饮啖。僧食一块,忽大叫云:“刀割我心。”呕血,至夕而死。(出《儆戒录》)

蜀郡毋乾昭在射洪县有块庄稼地。因为去收割庄稼。正碰上有一只鹿被人射了一箭并有人追赶,那鹿在惊慌之际跑到乾昭处,乾昭就把它关在空房子里。后来把这件事说给邻居有个叫法惠的和尚,法惠听完笑着说:“天送给的食物,怎么能轻易舍掉呢?”于是就杀了鹿,买酒烤鹿肉,乾昭与法惠同饮同喝。法惠和尚刚吃一块鹿肉,忽然大叫有刀割他的心。然后呕血,当天晚上就死了。

李 绍

蜀民李绍好食犬,前后杀犬数百千头。尝得一黑犬,绍怜之,蓄养颇厚。绍因醉夜归,犬迎门号吠,绍怒,取斧击犬。有儿子自内走出,斧正中其首,立死。一家惶骇,且捕犬,犬走,不知所之。绍后得病,作狗嗥而死。(出《儆戒录》)

蜀郡百姓李绍好吃狗肉。他前后杀狗数百千头。曾得到一黑犬,李绍很爱怜它,并饲养起来。有一次李绍因醉很晚才回来,那黑犬迎门号吠,绍很生气,找到斧子要砍那犬。这时他的儿子从里面出来,斧子正中其头,当即就死了。一家人惊慌害怕,要捕那黑狗,狗不知跑到哪里去了。李绍后来得了病,象狗叫一样而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