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二十 报应十九(冤报)(4 / 7)

太平广记 侠义小说 11309 字 28天前

乐盖卿,亦充一使。公府舍人韦破虏,发遣诫敕,失王本意。及盖卿还,以数误得罪,破虏惶惧,不敢引愆,但诳盖云:“自为分雪,无劳诉也。”数日之间。遂斩于市,盖卿号叫,无由自陈,唯语人以纸笔随殓。死后少日,破虏在槽上看牛,忽见盖卿挈头而入,持一碗蒜斋与之。破虏惊呼奔走,不获已而服之,因得病,未几卒。(出《还冤记》)

庐陵王在荆州作刺史时,曾派手下的人丈量收括民田,南阳人乐盖卿也参与了这件事。公府的舍人官韦破虏曾发出告诫敕令,这个事违背了庐陵王的本来用意。等到盖卿回到荆州,因为数目不对得了罪。破虏这时也很惶恐惧怕,不敢承认自己的罪过,但是却欺骗盖卿说:“我自然要想办法帮助你洗清罪名,不用上诉了。” 几天以后,乐盖卿就在街市上被斩首,盖卿号叫,但没有什么办法再陈述,只告诉别人把纸和笔随身收殓。死后不多日子,有一天,破虏在牛槽边看牛,忽然看见盖卿带着自己的头走进来,拿着一碗捣碎的蒜给他,破虏见是盖卿惊叫奔逃,但没有跑出去却已经把蒜吃下去了,因此破虏得了病,不长时间就死了。

康季孙

康季孙性好杀,滋味渔猎故恒事。奴婢愆罪,亦或死之。常病笃,梦人谓曰:“若能断杀,此病当差,不尔必病。”即于梦中,誓不复杀。惊悟战悸,汗流浃体,病亦渐瘳。后数年,三门生窃其两妾以叛,追获之,即并殴杀。其夕,复梦见前人来曰:“何故负信,此人罪不至死,私家不合擅杀,今改亦无济理。”迨明呕血,数日而卒。(出《还冤记》)

康季孙生性好杀,为了吃得有滋味打鱼狩猎是常事,奴婢们有了过错,也有时要处死。他经常病得很重,梦见有人对他说:“你如果不再杀生,这种病就能好,不然的话一定会死。”就在梦中,康季孙发誓再也不杀生了。惊醒后还浑身颤抖,心跳不止,直淌冷汗,但却日见好转。几年以后,三个门生和他的两个妾私奔了,他把他们追了回来,立刻一块儿打死了。当天夜间,又梦见前次梦中的人来到说:“你为什么失信?这些人的罪过不应该死,再说你私设公堂杀人也不合法,现在你改也无济于事了。”到天亮就呕吐鲜血,几天就死了。

张 绚

梁武昌太守张绚,尝乘船行,有一部曲,役力小不如意,绚便躬捶之,杖下臂折,无复活状,绚遂推江中。须臾,见此人从水而出,对绚抚手曰:“罪不当死,官枉见杀,今来相报。”即跳入绚口,因得病,少日而殂。(出《还冤记》)

梁武昌太守张绚,有一天外出乘船,有一个仆人,力气太小使他不大满意,张绚就亲自打他,一棍子下去把仆人的胳膊打折了,看情形也不能好了,张绚就把他推入江里。不一会儿,看到这个人从水里出来,对绚拍着手说:“我的过错是不该死的,你残酷地把我杀了,现在我来报仇。”立刻就跳到张绚的嘴里,因此张绚得了病,没几天就死了。

杨思达

梁杨思达为西阳郡守,值侯景乱,时复旱歉。饥民盗田中麦。思达遣一部曲守视,所得盗者,辄截手腕,凡戮十余人。部曲后生一男,自然无手。(出《还冤记》)

梁杨思达任西阳郡太守。正赶上侯景作乱,又加上旱灾欠收。饥民就偷盗田里的麦子。杨思达派一个家兵去看守。他抓到偷麦子的人就截断人家的手腕,一共截了十多个人。这个家兵后来生一个男孩,天生就没有手。

弘 氏

梁武帝欲为文皇帝陵上起寺,未有佳材,宣意有司,使加采访。先有曲阿人姓弘,家甚富厚,乃共亲族,多赍财货,往湘州治生。经年营得一筏,可长千步,材木壮丽,世所稀有。还至南津,南津校尉孟少卿,希朝廷旨,乃加绳墨。弘氏所卖衣裳缯綵,犹有残余,诬以涉道劫掠所得,并造作过制,非商贾所宜,结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