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九十九 释证一(7 / 8)

太平广记 侠义小说 12004 字 1个月前

,顿时化作一位僧人,披的袈裟又新鲜又洁净,他对大安说:“你受伤了吧,我现在把你的伤痛除了去,你就会恢复建康。要回家好好念佛修善呀!”于是便用手抚摸一下大安脖子上的伤口,然后就走了。大安仔细看了看他的模样,只见僧人的袈裟上有一块一寸见方的红绸布补钉,十分鲜明显眼。后来大安的梦醒了,人也苏醒过来了,而且伤口也不再疼痛了,能够坐起来吃饭了。过了几十天,京城家里来人把他接回了家。家里人与亲朋好友都来看望,大安把自己受伤的情况以及梦中看到佛像的经过讲给大家听。有个女仆听了之后,便对大安说,在他刚刚出门之后,他妻子让婢女请工匠制作了一尊佛像,佛像做成后,在用油彩画衣服时,有一点红色染污了佛像的后背,让工匠除掉,工匠没干,这点红色至今仍留在佛像背上,大小形状与大安说的梦中僧人后背上的红补钉一模一样。大安听了之后,便与家人一起去看佛像,只见佛像的相貌与自己所见的僧人毫无差别,背上的红点也极像那位僧人袈裟上的补钉。大安惊叹不已,确信佛教绝不欺人,从而更加推崇与信奉。

韦知十

唐右金吾卫曹京兆韦知十于永徽中煮一羊脚,半日犹生。知十怒。家人曰:“用柴十倍于常,不知何意如此?”知十更命重煮,还复如故。乃命割之,其中遂得一铜像,长径寸焉,光明照灼,相好成就。其家自此放生,不敢食酒肉。(出《冥报记》)

唐高宗永徽年间,右金吾卫曹京兆韦知十煮一只羊腿。煮了半天还是生的。韦知十很恼火。家里的仆人说:“烧的柴禾有平时的十倍,不知这是怎么事?”知十又让他重新煮,结果还是如此。知十便让割开,里边割出来一尊铜佛像,有一寸长,闪闪发光,佛像制作得极好。从此之后,韦知十家里再也不杀生了,也不敢喝酒吃肉了。

刘公信妻

唐龙朔三年。长安城内通轨坊三卫刘公信妻陈氏,母先亡,陈因患暴死。见人将入地狱,备见诸苦,不可具述。末后见一地狱,石门牢固,有两大鬼,形容伟壮,守门左右,怒目瞋陈曰:“汝是何人到此。”见石门忽开,亡母在中受苦,不可具述。受苦稍歇,母子近门相见。母语女言:“汝还努力为吾写经。”女云:“娘欲写何经?”母曰:“为吾写法华经。”言讫,石门便闭。陈还得苏,具向夫说。即凭妹夫赵师子欲写法华经。其师子旧解写经,有一经生,将一部新写法华经未装潢者转向赵师子处质钱,且云经主姓范,师子许。乃与妇(妇原作父。据下文义改。)兄云:“今既待(待原作得。据法范珠林五七改。)经,在家幸有此一部法华,兄赎取此经可否?”陈夫从之,装潢既讫,授与其妻,在家为母供养。后梦见母从女索经,云:“吾先遣汝为吾写一部法华,何因迄今不得?”女报母言:“已为(为原作得。据明抄本、陈校本改。)娘赎得一部法华,见装潢了,在家供养。”母语女言:“止为此经,吾转受苦,冥道中狱卒打吾脊破,汝看吾身疮,狱官语云:‘汝何因取他范家经将为己经?汝有何福?大是罪过。’”女见母说如此,更为母引写法华。其经未了,女梦中复见母来催经,即见一僧,手捉一卷法华,语母云:“汝女已为汝写经第一卷了,功德已成,何须急急。”后写经成,母来报女:“因汝为吾写经,今已得出冥途,好处受生。得汝恩力,故来报汝。汝当好住,善为妇礼,信心为本。”言讫,悲泪共别。后问前赎法华经主,果是姓苑。(出《法苑珠林》)

唐高宗龙朔之年。长安城内通轨坊三卫刘公信的妻子陈氏,母亲早死了,陈氏因患暴病也死了。陈氏死了之后,被人带到地狱,亲眼看到了那里的种种苦难,那些苦难的具体情况是没法说清楚的。最后见到的一个地狱,石门非常牢固,有两个大鬼守在左右两侧,鬼的身体高大健壮,瞪着两眼怒视陈氏道:“你是什么人?到这里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