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头个顶个的好,一看就知饲养之人是用了心的。
四匹骏马毛色各异,黑色的,棕色的,还有杂色的。
之前那匹对着沈筝打响鼻的,便是一匹黑色的骏马,它的体型在几匹马中最为出众,四肢肌肉明显,蹄子又厚又宽。
它正在埋头吃着槽中的干草,竖起的耳朵微微一动,听见面前来了人,便抬头看了过来。
沈筝看着他灵动的眼神,心中顿时喜欢的不行。
贾老板见她一直看着这匹马,便开口介绍道:
“这匹马叫追风,是我去岁时在马贩子手中救下来的,当时他瘸了一只蹄子,我们都以为他跑不起来了,我就想着先养起来,若是不行,便做种马了,谁知不过两月,他便好了个彻底,还越吃越胖。”
他说完伸手摸了摸追风的头,眼中有回忆之色。
“追风是匹好马,跑起来耐力十足,记性也好,跑过几次就记得路,就是贪吃了些。”
沈筝点头赞同,方才她便从那颇有灵性的一声响鼻中,看出来这是匹贪吃的马儿。
贾老板正欲开口给沈筝介绍其他马儿,便被她打断了:“我看追风甚是合眼缘,不知贾老板是否愿意忍痛割爱?”
她又想起身边还有一人,便转头象征性地问了一句:“许主簿以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