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1 / 2)

“以后车子不用特意驶到西门街了,我不喜欢当别人的消遣品。”

“好的。”秘书强忍住说出那位小姐名字的冲动,一失神方向盘差点滑出去,他立马紧紧攥住。

拐个弯,他们已经驶到灯火通明的地方,片片霓虹灯光廓清时崇的脸,他遥遥望向窗外,“开车小心点,不该想的人一点都不要想。”

纵然路道大亮,矮矮的乌云还是压住四角天空,炽烈的光束被劈成一线线血色丝绳纷散开来,遥远边际连串的某种鸟类如珍珠般在云间滚落起伏。

仔细一打量,原是一群白鸽压低着身体滑翔过来。翅膀收束起来的啪啪声很笨重,仿佛要坠落在地上也摔不烂的样子。

李莱尔倚在阳台吸烟,烟雾浮成古典画卷里的祥云状,可她却不是画中的温雅仕女,这一点她是心知肚明的。

那天被老同学揭发后,过去的记忆超核负载占据她脑海。

她全都想起来了。

李斯萍、陈明河、阿香、时崇……

回到家,她边流泪,火急火燎翻看了日记,每一页无不是对自己的恭维赞美。她是因为太受欢迎而个别同学被孤立的,这是十七岁的李莱尔对自己的解释。重重合上日记本,后背砸向时崇睡过的床,也是自己少时曾安眠过的床,她两腿直直往上伸,去蹬天花板中央的铃铃琅琅的风铃。

风铃外壳掉了一块瓷皮,响起来的时候依然清脆悦耳。

十七岁的李莱尔也这么玩过吧。

她面朝着风铃,就像面对十七岁的自己说话。

你连日记里面的内容也要骗自己。

说谎好像是她与生俱来的天赋点,就像李斯萍的天才之处显在刺绣一样。

她的师傅、她的母亲李斯萍毕身都在追求完美作品。为了刺绣凹下去的干瘪眼袋,手背浮起青色的紫色的血筋,爱李斯萍的人爱她入骨,恨李斯萍的人也恨她入骨。李斯萍是“吸血鬼”,他人的赞美与诋毁,一一接纳,开出血红色的花,妖艳无比,纵然有人讨厌至极,也不可否认花朵美得惊人。

李莱尔是这两群人拔河时手中抓的那根绳,被两边拉扯得痛苦。她和刺绣一样被当做李斯萍的作品。

作品不仅要设计得严谨,还需具有一定的艺术性,符合受众心理需求才能具有商业价值。

一句话概括,就是要完美。

李莱尔是李斯萍催吐出来的,另一个新的李斯萍。一样的性别,一样的姓氏,要是天赋才能一比一复制过去也好了。李斯萍一部分完美主义迁移到女儿李莱尔身上,重塑李莱尔,打磨她。她就像李斯萍手中的一块名不经传的绣布,由李斯萍的经手,终于成为教科书上的参例。

“未来你要撑起绣厂的,功夫不能这么弱,不能毁了这块招牌。”

“就你这点技术,连我当年的百分之一都不够到。”

李斯萍要李莱尔跑得快一点,再快一点,连连质问李莱尔为什么不像当年的自己那样卓越超群。

可她是人,不是物,不是可以被驯服的兽。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怎么弥补,唯有靠一个一个美丽的谎言了。

李莱尔一直这么认为的。

小学作文课,老师让写梦想。同学纷纷羡慕她有这么一个独特的梦想,不是科学家,不是宇航员,是真正摸得着的,是真的能实现的目标。她的妈妈就是特别厉害的刺绣传承人欸。

她一度游走在自暴自弃的边缘,用别人的话语勾勒自己。

他们说她是千金,她冒充自己是真千金。

他们说她是天才,她冒充自己是真天才。

李莱尔给别人吹下一个个泡泡,再在里面一一填实,变成铅球。

只有一点需要防备的,那就是小心掩护好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