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这本可以给我千字三十的润笔费。”

林晓一听,立时乐了,“不错啊,一次就翻了三倍。看来掌柜也发现你是金子了。”

阿寿小脸通红,“没有,他是觉得这书写得比我上本好。你啥时候跟我一块去书肆啊?”

林晓想了想,“明天吧。”

李秀琴见上面写了两个名字,“闺女,这名字我看你还是写上你爹的名字吧?”

林晓一愣,“为啥呀?”

这可是她自己写的书。

李秀琴面露担忧,“虽说你俩是亲戚,可名字凑在一起,传出去名声不好听。你知道本来姑娘家写书就够引人注意的,更何况还是跟小郎君一起写。”

说起来她女儿上次被掳,名声并未受损。也就是女儿年龄小,农村人没见过多少龌龊事,才没有往那方面想。要是女儿稍微大点,十三岁,大伙可能就会怪她女儿小小年纪就知道勾人,人家才会半夜上门掳走的。

李秀琴暗自庆幸着。她也格外注意名声。

林晓一听这话,也有道理啊。那些人该不会以为她和阿寿有啥见不得人的关系吧?那可不成。

阿寿闻言也呆住,他想了想主动道,“那不如就将我的名字删掉吧?反正我也没帮上什么忙,只是帮着改改而已。”

当初说好写两人名字,李秀琴哪好意思反悔,“不用不用。”

阿寿觉得林晓太可怜,明明是她写的书,却因为他,连名字都不能冠上。

“就这么着吧。反正我也不差这一本。而且我还得这么多钱了呢。这可是打着灯笼都找不着的好事儿。”阿寿一副财迷样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