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的人眨眨眼,拧眉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装扮,慢吞吞地走进来。

傅眠熟门熟路地打开鞋柜,里面摆放的井井有条,常穿的家居拖鞋和一次性的客用拖鞋分了两层,泾渭分明,一目了然。

他扫了一眼,就在家居那一层拎了一双出来换上。

室内暖气开的很足,身上产生微弱燥意,他不太情愿的把这件广告词号称“男女通杀”的大衣脱下来挂在门口的衣架上。

里面穿的是米色的针织衫,浅色调冲淡疏离感,绵软的布料更添沉稳,他折了折衣袖,线条流畅的小臂露出来。

空气中的焦糊味难以忽视,傅眠走到厨房口:

“你干什么呢?”

沈熠正蹲在地板上去捡瓷盘碎片,闻言抬头,表情有点尴尬:

“额,锅里的水烧干了,拧火的时候被烫了一下,盘子在旁边被推下去。”说着他沮丧的低下头去,“鱼也掉到地上了。”

地板上,散落白葱丝和红色辣椒丝中间躺着一条眼睛瞪得老大的鱼。

傅眠看着他,这人套了一件白色毛衣,毛绒绒的,蹲在地上像一只巨大的猫咪团在一起。

柔软又明媚。

有人的心一下子就软塌成一片,走过去蹲下:

“让我看看手,烫哪儿了?”

好像故意一样,明明沈熠伸出手让他扫一眼就能看见,他非要两只手去抓,握在手里一点点仔细描摹,目光如同实质一遍又一遍的上下观察。

商业至尊在旁边看的感动,傻乎乎的飞到沈熠耳边替傅眠说好话:

“龙傲天好好哦,你看给他当小弟很不错吧?”

它对傅眠滤镜简直有八百层那么厚,除却书中主角这个原因之外,还因为它在德国几乎听不懂其他人说话,只有一个月来一次的傅眠说话它能听明白。

异国他乡听到熟悉的语言简直让人,哦不,让书热泪盈眶。

“手没事。”沈熠暗地里翻了个白眼,心说你才是他的头号狗腿小弟呢。

他把手抽回来,指了指地上:

“就是鱼掉了。”

手里一空,傅眠按耐住想要抓回来的冲动,看了看地上那条鱼,皱眉:

“这鱼……你要做饭?”语气里的犹疑几乎要溢出来。

“嗯。”沈熠小心地伸手去捡比较大块的碎瓷片,

“不能总是让你这个远道而来的客人动手吧?不过给你打电话的时候忘关火了,水一下烧干了。”

他说的毫不心虚,完全不提他在客厅嘲笑黑皮书不会看表的超长时间。

瞟了眼黑糊一片的锅底,又低头瞧瞧这条死不瞑目的鱼,沈熠叹口气提议:

“一会儿还是出去吃吧,找一家口味淡一点的,你刚下飞机,别吃太刺激的。”

傅眠按住沈熠的手让他收回去,起身找了个抹布将瓷片拢在一起:

“你是想吃鱼吗?待会买一条我给你做。”临了又说,“别捡了,弹钢琴手要保护好。”

商业至尊感动地啜泣一声,龙傲天人也太好了吧。

沈熠装作自己没看见这个小东西,耸了耸肩笑眯眯的:“你好像我爸的经纪人哦,他就这样管我爸。”

“我又不是职业弹琴的,不用这么小心。”

他拿了扫帚将细小的碎片扫进簸箕:“我也不想吃鱼,不就是怕你飞十几个小时过来还要做饭我才动手的。”

碎片被倒进垃圾桶里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沈熠又洗了一遍手,洗手液是青柠味的,就带着这清爽的味道,他伸手捏了捏傅眠因为暖气而略红的脸:

“你就别折腾了,休息会儿出去吃算了。”

这两年变化大的不仅是傅眠,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