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
明明看见本该在千里之外的人出现在楼下,既觉得麻烦,又像有一只小动物在张扬舞爪,用爪子挠着心脏。
明明突然决定叫上这家伙一起去看出租屋,心里想的都是如果是他,要怎么装进这间屋子里。
明明晚餐很好吃,明明看见他的眼睛,心里就像被暖和的风吹得乱七八糟。
可还是不高兴,不高兴得想去捏一晚上的挤压球,在游戏里砰砰砰地把敌人都击毙,戴上拳套去揍沙袋。
“我就是很讨厌这样。”她面对面,站定在陆霄面前,脚尖碾着地面说,“和你在一起,就会让我显得很没用。”
假如她戴着的是普普通通的项链,就不用害怕丢失,也不用担心有人觉得项链不是她的。
假如她和杨柏,或者更正常些的人走在一起,人人都会觉得他们就是一对,不会有人怀疑那是不是她的男朋友,不用总觉得,迟早有一天他们还是会互相陌生。
跟陆霄谈恋爱果然坏处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