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她都很少和同学来往了。哪里还知道这么个人。唯一印象深一点的,也还是那天她爸念叨过这个人,她才记起来一点的。就这么一个人,无声无息的,竟然在这些年里不断的让人传播她的谣言。
蒋木青气得牙齿打颤,请律师帮她告对方。一定要告到底。
律师表示这没问题,1979年就出台相关法律了,诽谤罪属于刑事犯罪,如果情节严重,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最高能有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蒋木青这个情况就已经属于情节严重了,传播范围广,时间长,造成当事人被打,名誉严重损坏,离婚,失去工作等严重后果。
从这些方面来追究责任,还是有可能送对方进去的。
现在律师倒是问蒋木青,那其他人呢?也就是那些听风就是雨,跟着一起对蒋木青事实言语侮辱的一批人。
蒋木青道,“告,能告多少告多少。我要是不告,他们肯定以为我心虚。”
在公司接受普法之后,蒋木青就发现了,讲人情对她没好处,只有法律才能给她主持公道。
和律师说了这些之后,蒋木青就找行政部的李安打听,公司宿舍是只能自己住,还是可以安排家里人也一起住。
李安道,“这种独立住宅的,自然是没问题的。反正你们水电都是自己负责的。”
蒋木青松了口气,她还打算着如果不行,就自己在外面再租一个房子。因为这次搞的动静太大了,她担心影响自己家里人的生活。特别是孩子。所以准备将人接到海城来生活。至于学校,如果暂时不好转学,她就干脆让孩子休学一年,等明年直接在那所国际学校上学。
蒋木青给家里人打了电话说明了情况。
蒋家两老也是又怕又怒。真是没遇上过这样的人,没遇上这样的事情的。
因为想和他们闺女结婚,所以就先要这样伤害他们闺女。哪怕两老人生经验还算丰富,都也是头一次遇到这种事儿。关键是他们还真的差点儿着了道,劝闺女接受这个人。
那时候他们就想着,闺女离婚带孩子,名声又那么坏了,能找个陈风这样单身又有钱,还诚心的小老板,真的是太幸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