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目的地驰去。

落后的二族瞬间杀红了眼,二十余骑疯狂而上,眨眼就把对手砍下马来,毫不犹豫的从他们身上踩踏过去,奋力急追。

血光顺着青草一路奔洒,却无人顾及这些,少女的尖叫、男人的欢呼,现场的气氛热烈的几乎要将天翻过来。

在这无休无止的疯狂中,三个部落的勇士们纠缠在一起,马匹已经无法前进。什么拉拽、阻挡、转移,事先定好的策略全然无用。只有踩踏着对手的身体,他们才能继续前进。

血淋淋的羊身已经不知道几易其手,勇士们爆发出全身的力气,血红着双眼相互砍杀,不断的血肉飞舞,不断的人仰马翻,声声的惨叫中,观战的突厥人疯狂的呐喊助威,声嘶力竭,全然不顾倒下的都是自己的同胞。胡人少女兴奋的手舞足蹈,对着那冲在最前的蒙面勇士拼命招手。在草原上,容貌是次要,实力决定一切。

钝刀也是刀,胡人下手之狠,全然不亚于生死决战。断腿残腰,那些落马的突厥人,只怕一辈子都爬不上马背了。此时此刻,就算对手换成他们自己的亲人,这些勇士一样会动手的。胡人的血性就是这样练就出来的。林晚荣摇头不语,高酋暗自撇嘴。

图索佐面对这残酷的叼羊大赛,早已司空见惯,他脸色平静,甚至偶尔还会微笑,对勇士们施以鼓励。

这一场结束,四十余名勇士中,依然骑在马上的,只剩三人。他们将抢来的羊高举过顶,兴奋的冲过终点。胡人向他们蜂拥而去,一名突厥少女,勇敢的冲上前,将自己亲手编织的花篮,挂在其中一名勇士的脖子上,羞涩的转身离去。

人群中发出阵阵欢呼,这意味着,已经有一位少女找到了意中人,虽然她连他的容貌都没见过突厥人对武力的崇尚可见一斑。

那些戴着头罩的勇士们欢天喜地的离开,按照规矩,他们的部落,有资格再打一场,如果能连赢三场,他们就可以进城拜谒可汗,这对整个部落都是一种莫大的荣耀。

观战下来,对这叼羊大会已经有了些认识。林晚荣点点头:“趁着图索佐还没参赛,胡大哥,下一场,我们上!”

不管胡人的城防如何变化,都必须有人混入突厥王庭策应。而在叼羊大赛上打赢三场,无疑是最佳途径。可是如果碰到了图索佐,那仗就难打了,所以他选择了先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