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做生意的时候,来过几回当涂县,路自然是认得。

两个人在镇上休息了会,吃了个早餐换了个衣服顺带洗了个澡,然后雇了一辆马车,直往金陵行去。也幸好林晚荣随身携带了些碎银才能雇的上这马车,那萧玉若是千金大小姐,身上根本就没有带银两的习惯,胭脂水粉倒是带了不少,女人啊,都这么回事,林晚荣心中感叹。

马车滴滴答答,一路向北驶去,大小姐在车厢里沉默着,林晚荣却是打了个呵欠,他昨晚与肖青璇卿卿我我一夜没睡,现在已经是十分疲累了,靠在车厢上迷迷糊糊正要入睡,却听大小姐道:“林三,那肖小姐是哪里人氏?”

林晚荣道:“大概是京城人氏吧。”肖青璇没有说起自己的身世,林晚荣尊重她,自然也不会问起。

萧玉若哼了一声,白了他一眼道:“她生得好看极了。这般天仙似的人儿,也不知道怎么会看上了你。定然是你用了什么卑鄙手段骗来的。”

林晚荣心里暗道一声惭愧,若没有那春药助阵,自己与肖青璇之间还真是难说了,不过这大小姐的似乎也太把人看低了点,林晚荣怒道:“我和她是两情相悦,哪有你说的那样龌龊?”

萧玉若哼了一声没有说话。林晚荣将随身的包裹找了出来,将那火枪拿在手里,又好好地把玩了一番。

在这个时代,这火枪可是个稀奇玩意儿,特别是这种双筒的火枪,工艺要求极高。听说是那个老约克专门从西洋带来送给肖青璇的,整个大华,也就只有这一把。从这枪的质量和手感来说,在西方也定然是极为贵重的东西,遑论在这大华朝了。林晚荣也许是这大华朝,唯一拥有火枪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