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背上胸前各背了一个书包,正兴高采烈地说着什么。
李书意一直看着他们,等两人进了住院大楼看不见了,他突然问白敬:“我们认识多少年了?”
他还在那儿皱着眉想自己上高中时多少岁,白敬就沉声给了答案。
“十七年。”
李书意瞪大眼,扭头看白敬,有些不可思议地问:“这么久?”
白敬看他脸上的表情,竟然觉得有点可爱,忍不住笑着点了点头。
李书意的记忆一下被拉回了高中时期,眉头皱得越发紧了:“当时的班主任叫什么来着?樊什么……”
“樊敏玉。”
“对,樊敏玉。”李书意不高兴了,“一开班会就花半个小时夸你……”他嫌弃道,“你家真没给她送钱?”
他那时本来就讨厌开什么班会,再说开就开吧,把该交代的交代完不就得了,非得换着花样地夸白敬,号召大家向白敬同学学习。
为这个,高中时期的李书意可没少在心里嘀咕白敬的坏话。
白敬脸上的笑都要收不住了:“没送。”
李书意明显不信,脑海里浮现出少年模样的白敬,又看看眼前的这个人,感叹道:“十七年啊……我们优秀的学生会会长,家世出众的豪门少爷,万千少女心中的白马王子……一转眼,都变成大叔了。”
白敬脸上的神情颇为无奈。一把年纪听到这种话,还是从李书意嘴里说出来的,他还真是心情复杂。
李书意说完了,自己都乐个不停。
这话可不是他说的,是他高中时从女生那里听来的。当时最受欢迎的两个人,一个白敬一个宁越,女生们天天纠结到底选谁。李书意后来都想告诉她们,别选了,你们的王子一号和王子二号已经在一起了。
他回忆着过去,嘴角的笑又一点点淡了。
其实现在想想,白敬和宁越,这两人家世外貌都匹配,从年少的相爱到如今的相守,本来是个挺美好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