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着那一句话在那么大一张纸上显得更是少得可怜,戚檐又补上几句。
【从第一回见到你】
他煞有介事地思考了他们二人初见之地,很快便想起来了高一开学头一日,在排队看分班表时,文侪恰好站在他身前,那看起来尤其清秀且文静的少年,同身旁那一群猴子似的上蹿下跳大喊大叫的雄性生物很不一样。
他那会自然不知道文侪叫什么,可在走向班级的一路上,他们都近乎比肩同行。他有时会斜眼偷偷将他打量,本还以为他二人可能同班,没成想他停下来时,文侪还在往前走。
文侪在一班,而他在三班。
后来,高中三年,分了两次班,他们没有一回分到一起。
戚檐于是继续写
【从第一回在走廊见到你,我就对你一见钟情了。】
【我很喜欢你,希望你能和我在一起。】
【不要对反覆向我确认爱意感到抱歉,我始终深爱着你,全部的你。】
戚檐写成习惯了,差点在显得尤为矫揉造作的结尾加个“^^”。他看了几眼,见没有错别字便想署名,可又想了想,总觉得,情书不单单是表达爱意,还得展现诚意才行啊。
他于是又拿起笔
【和我在一起,尾巴和耳朵都给你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