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檐忽而发觉自己扯着文侪后领的手还没松开,撒手时文侪那本就宽绰的运动上衣已被他拽得脱线变形。松垮的后领露出平日里不容易瞧见的后颈以及往下直至脊背处的白皙肌肤。

他一直知道文侪很白,即便是从小生活在没什么高大建筑物遮光的城中村里,也不仅没晒得黢黑,还白得发光,体育课时往太阳底下一站,活像个人形电灯泡。他从前总猜是那人沉迷学习不可自拔的缘故。

然而戚檐看到那场面时,下意识的反应是移开目光,可当他的视线由文侪的后颈挪至教务处的墙砖时,他遽然一怔。

……?

都是男人,他有什么回避的必要?

戚檐微微压下眉头,在没能从思绪中迅速摸出个所以然时,他只在心底反覆念他又不是同性恋,继而报复性地将目光强挪回去,愤愤盯住了那截白花花的颈子。

他不是赵衡,也不是钱柏。

不是真正的同性恋,也不是意识流的同性恋。

他没有理由回避男人的躯体,他不仅要看,他还要摸,摸得光明正大,清清白白。

有些发颤的指尖像乌龟探头似的往外伸,却又在文侪转过身时霍地收回去。

已将门堵死的文侪拍了拍满手灰,不知道往手中又抓了什么东西,只忽然说了句:“唉,说起来,你是毛绒控么?我见你那时在委托中老喜欢抱狐狸尾巴。”

戚檐缩了缩脖颈,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干笑一声:“你才是。”

凶恶的目光刮得戚檐面上有些疼,他于是堆起满脸笑,谄媚道:“我才是、我才是,我从小就喜欢毛茸茸。”

文侪好似没仔细听戚檐讲话,只思索着在有限时间内翻找哪处才能实现效率最大化,可经过他身边时,却将一个东西抛到了他手里。

“给你握着,好叫你安心些。”文侪想了想,又补充道,“不是乱拿的,我从自个儿书包里翻到的。”

戚檐低头一瞧,才发现那是一只巴掌大的毛绒布偶,尖耳朵大眼睛,也不知道是猫还是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