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景云对这个游乐场早有耳闻,只是之前不曾去过。
带着家里人去游乐场,肯定不能玩得痛快,但带一个谭峥泓刚刚好?。
“好?!”谭峥泓喜不自胜。
那游乐场很有意思,他刚来上海的时候,时常去玩。
他也曾邀请桑景云一起去玩,只是还住在上海郊外的时候,桑景云觉得来去太麻烦,等搬到租界,桑景云又忙着写《一个士兵》,因?而一直没答应。
现在他们?终于可以一起去玩!
“明日我们?先去一趟《新小说?报》编辑部交稿,然后再去游乐场。”桑景云开口?。
她上周末交了两万字稿子,因?为觉得结尾可能要修改,留了一万多字没有交。
这周她又陆陆续续写了三万多字,现在她手上,差不多有五万字的稿子。
本来今天是交稿的日子,因?为要出去玩,就没有交。
这也不错,桑景云打算回去以后,将手上的稿件略作修改,加入有人用罂粟做菜的描写。
等这部分?内容刊登出来以后,她还可以用东兴的笔名,揭露一下美滋楼用罂粟做菜的事情。
谭峥泓问:“桑小姐,我们?一起去交稿?”
桑景云道:“对,一起去,不过不用说?明我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