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所以醒来后记忆就不太深刻了。但我还记得,那个人长得不像西部人,皮肤是蒸出的奶,笑深了会有浅浅的梨涡,他的眉毛很静,嘴唇很脆,眼睛里是风平浪静的大海,卷浪时也是温热的。”
“他很会唱歌,是他的歌声一点点吸引我找到了他。但当我跑过去,想去触碰他时,他就突然消失了。”
那森握紧他的手,双目灼灼地说:“我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们命中注定的姆姆是你。所以我不会让你像梦里那样,化成烟消失的。”
“幸好,你是真实存在的。”
余颂已经彻底被这套说辞震惊到说不出话,他再一次深刻地明白,他们之间不可调和的,最深层的矛盾就是这个。为什么他们能把强行夺走自己这件事当作理所当然,是因为他们从始至终是在做一件正确的事。他们在拯救余颂。
在他们的世界中,被蒙蔽洗脑的不是他们,而是余颂。
余颂突然疯了般挣扎,而那森却用力把他桎梏在自己的怀抱,脚链在晃荡中发出一阵阵重音。
他想远离这里,去任何地方都好,但是不要在这里,不要在西部。
他害怕这个如同人间地狱的地方。
不知道挣扎了多久,余颂身体里的力气逐渐流光,他被那森搂紧拥抱时,一股热流冒出眼眶。他头一次因为如此彻底的绝望和痛苦,让眼泪源源不断的往外涌。
他听见那森的声音从头顶传来:“这段时间,我会在家专心陪你,直到你顺利生产。”
余颂捏紧了他胸口的衣服。
如果他真是一头羊还会更好。因为他可以用自己头顶的角顶破男人的胸膛,刺穿对方心脏,而他可以在这里体会到一种久违的,不含任何杂质的快乐。
复仇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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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五章之内就真结束了,或者三章
我闪电式结尾,努力十一月前搞定(不要太期待
火苗
冬季到来之前,余颂做了最后一次噩梦。
他小的时候很喜欢听音乐,回家会路过一家音像店,每次放学后,他都会多逗留一会儿,听完几首歌再回家。后来余宁知道他喜欢音乐,花积蓄买了个二手的随身听,又买很多打折贱卖的便宜磁带,放许多老掉牙的音乐。
随身听的音乐声很黏糊,还经常卡带,但余颂一直把它用到了高中,后来高考前要练习英语,余宁给他买了二手的老旧平板,什么软件都玩不成,但可以导入音乐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