眯着眼笑道:“叫费娘是吧,你要打什么官司。”
谢欢的外表具有亲人的迷惑性,尤其他一笑时,很容易让人放松警惕。
费娘紧绷的身子松了松,犹豫片刻,还是将自己前来打官司的缘由一一吐露。
这费娘要告的人是她的丈夫张胜,费娘与张胜于三年前成亲,一开始二人还算和睦,一年后费娘便给张胜生了一子。
熟料自一年前,张胜便时常出去花天酒地,成日不回家,家中妻儿一概不管,时常喝醉酒回家还会殴打费娘。
一月前,费娘被打得晕死过去,醒时才两岁的孩儿敞着衣裳被张胜带了出去,待张胜再将孩儿带回来时,费娘却发现孩子身上满是青紫伤痕。
费娘询问无果,反被打了一顿,便不再敢问。直到后来孩子又被张胜带走几回,每次回来身上都没块好肉,费娘见着啼哭不止的孩子心痛难忍。
便在张胜又一次带孩子出去时,偷偷跟了上去,她这时才知道张胜竟是将自家的孩子给他在外头的姘头泄气用。
费娘忍无可忍,便闹着要跟张胜和离,谁料张胜根本没将此事放在心上,又打了费娘几次。
“不知我这若是上了公堂,可能和离并且将孩子带走。”费娘怯怯道。
听完全貌,谢欢蹙着眉,暗骂了几句畜生,肯定道:“你且放心,大珉律法殴妻者定能和离,且还能罚张胜个十鞭。”
其实大珉关于殴妻不是没有律例,只是案例少,且合离后对女子名声不好,所以向来少有女子会因此告上公堂。
“嗯,”费娘有些犹豫道:“只是东家,我想问问我能将孩子带走吗?”
她神情怯懦,眼神躲闪道:“他们都跟我说恐怕不行,若是以前的谢大人判案还有机会。可现在谢大人已经被革职,我……”
说到此处,她两行清泪落下:“凌儿是我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我实在不忍将他留在张胜跟前磋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