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之前也出门旅行过,他知道叶书禾给陆之颐买纪念品的习惯。
身旁的女人却撩了撩眼皮,语气是毫不在意般的冷淡:“去看看。”
这个话少却很有存在感的女老板难得主动要干嘛,地陪很惊喜。
“好的叶总,那我带你们过去。”
季黎沉了沉眉,只能妥协。
古着店内灯光暖黄,还有种不知名的温和香气。
店主是个戴着老花镜的老太太,坐在柜台里,慢悠悠地做着手工。
叶书禾觉得陆之颐这个文青会很喜欢这个地方。
他天生极具艺术家气息,喜欢这些精巧、在她看来很无用的小玩意儿。
稍一转眼,叶书禾就看见了摆在木架上的小王子水晶球。
陆之颐十四岁的脸在她的眼前一晃而过。
彼时两人初遇,她千里迢迢从法国回华国,为了见姐姐的新家人,给她送上新婚祝福。
那时的她并不支持姐姐的婚姻,借故没出席正式的婚礼,选在了后一天去陆家老宅。
陆家的佣人给她带路到一半就被叫走了。
反正叶书禾也不太想进去,索性在花园里闲逛。
阳光正好,她就在这时看见了坐在长椅上的陆之颐。
少年垂着头,鼻梁挺拔,手里拿着本《小王子》,一心一意地看着,没被来人惊扰。
叶书禾隐隐猜到,这少年应该是姐姐的继子。
那时她也就19岁,正是张扬叛逆的年纪,自视甚高,看谁都像笨蛋。
她说话态度平易,却不近人,第一句话便是。
“这么大了,还看童话书?”
陆之颐并未理会,翻了一页后才慢慢抬起头。
他五官俊秀,骨相周正,眉眼间都淡淡的疏离感。
“无论什么年纪的人,都有选择自己看什么书的权利和自由。”
叶书禾被个小少年噎了一下,又觉得自己刚刚的态度是有些傲慢无礼。
于是她走到他身边坐下来,与他目光平视,问道:“好吧,小朋友,这本书讲的什么呢?”
那时的陆之颐已经上初中了,14岁的年纪,被一个相当年轻的姐姐叫小朋友,心里老大的不快。
他不太情愿,又碍于礼貌,皱了皱鼻子。
“说责任、陪伴,理解和珍惜。”
第11章
十年,他们已经相识了十年,近乎她三分之一的人生。
叶书禾被手上冰凉的触感唤回神智,发现自己的手不自觉地碰上了那个水晶球。
“书禾……”季黎逛了一圈回来,在她旁边轻声叫她。
叶书禾想起上个水晶球被打碎时候的事,凉凉地扫了季黎一眼。
“您好,请帮我包起来。”她拿着水晶球到柜台,用法语说。
老太太报了价,笑起来:“没想到小姐是个很有童心、很柔软的人。”
叶书禾早习惯了法国人说话中浪漫夸张的用词。
说起陆之颐,她放缓了神色:“不是我,是……”
叶书禾顿了一下,她竟然无法自然地在外人面前说,陆之颐是自己的外甥。
她不想承认。
她心颤了一下,又笑起来,有几分无奈:“他确实很浪漫。”
一旁的季黎脸色有些黑沉。
结完账,叶书禾也终于注意到他的情绪:“怎么了?”
季黎笑得勉强,意有所指:“你真的很挂念之颐。”
见他神情紧张,叶书禾的脸色冷下去,话语警告:“季黎,他是我外甥。”
她说得低缓,不知道是在说服他还是说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