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自己年少的很多瞬间,那些曾无数次在命题作文的考卷上写下“时光荏苒”的雷同开头,就如同我和我哥在校门口偷偷躲过教导主任逮人一样庆幸。那些我曾经历过的年月像丰碑一样站在我跟前,这么一想,我真的经历了很多。
从一个懵懂小孩慢慢长大,走入高考的战场,然后和我哥一起读大学,然后出国。蹲过监狱,埋过死人,在时代广场上唱过歌,也当过老师……滚烫的时光洒在我身上,和路灯一起随着无数车辆穿行而过,我抬手遮住一点刺眼的散光,感受沉稳又刺骨的寒风。虽受过苦也受过难,来去左右都不怎么靠谱,但我在人间的这一遭……好像也算灿烂。
人生好像就是这样,破破烂烂活着,缝缝补补过一天,过一天后又赚一天。
我的人生本就是一张被缝补的破布。
我想,那我哥应该就是无数次在这块破布上打补丁的人。他沉默又细心,总是怕我着凉,便在缝补的时候温柔地摸我的手,看我到底冷不冷。
我停下脚步,看到路边停着的黑色的车。
那是我家的车。
深色的大衣下摆坠在膝盖上方一点点,然后往上是挺拔的身形,那是我哥。
他站在车旁边等我,笑起来像春天的日光,在现在这样的冬天里,看起来是那么温暖。
我把衣服裹紧,像一阵风一样跑过去。
我很多时候都会觉得有一种孤独感,这种孤独感是间断性的,就像掉进兔子洞的爱丽丝那种独身一人没有依靠的恐惧感,它和我的孤独感穿插在一起。
当然,并不是我真的知道掉进兔子洞是什么感觉,而是那种画面、天气还有氛围,让我觉得我的孤独感和那种感觉有点类似。
我不希望别人把我的这种孤独感归类为一种矫揉造作,我觉得这种认知不对。
我并非无病呻吟地在这里嗯嗯啊啊,我其实经常会跳出自己本身对自己进行审视,因为我觉得世界上没有人能够真正理解我,只有我自己。
我哥可能是在社会认知里最理解我的人,可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难知心,在我的认知里,没有人是绝对理解另一个人的,就像没有人可以和另一个人共脑一样。每个人的本质都是孤独的,这一点不可否定。
所以我时常会觉得,身为一个独立自主的人,我要学会和自己相处。
但我发现,想总比做要容易。
在这一方面,我就像个幼儿园未毕业的学龄前儿童,我不太能够愉快地和自己相处,每次都要让我哥来帮我每次想一想他,才会让我不那么难受。
有时候我会把我哥当成了我的一种精神寄托,这个词其实也不太准确,可能信仰更接近一些。
其实我一直觉得我哥是有强大精神内核的,他很明白自己要做的事情,自己要走什么样的路,自己的执念,自己想过什么样的生活,他很明晰。相比之下,我就像个不着四六的二愣子一样,一天一个假动作,那令人琢磨不透的样子像是妄想在季后赛上盖过詹姆斯。(……)
虽然但是,我却碰到过很多善良的人,他们从不吝啬对我的欣赏和赞美,每次都让我觉得受之有愧。像我这么刻薄的人,跟他们真的不是一路人。
刚出国那会儿,Christine第一次见我的时候对我说:
“Lin,我真的很喜欢你,你身上总是有很吸引人的气质。”
我不知道天天挂着一张死人脸的我到底什么地方得到了这位美女的青睐,那个时候她坐在给我准备的休息室里,边对着镜子涂口红边调笑地对我说:
“Lin,什么时候你跟Harvey吵架了记得打电话给我,我会对你很好的。”
然后我哥就把我跟Christine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