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一笔带过,并未详细阐述,不由多问了一句:“那这和离之时,家中财物理当如何分配?”

陆今安又找了几本卷宗出来,里面都是相关方面的经典案例。

他对着律法条文给她一一做了解释。

经过陆今安的解释后,初微才发现,她从前看李修文给的相关书目时,都是以记录者和旁观者的视角带入去看,而陆今安则会从法官的角度出发,解释每一个案例最终为何会如此宣判。

这个时代就是这样,法律只是基本规则,主审官的权力比想象中更大,陆今安的解析指点比她再看几十本案例都要有用。

“你可有办过和离之时,想要追回赠予银钱的情形?”

“从前松城县的确判过一桩案子。”陆今安道,“和离之后那男子将从前赠予女子的银钱都收回去了,还要了利钱。”

只是除了那个被买通的县令外,堂上之人都不齿该人此等的行径,那男人嗜赌如命,钱对他来说更像是另一种形式的债,分钱之后反而更没落着什么好。

“那如果被判还钱的一方将银子都花光了,拿不出本金更拿不出利钱,这种要怎么算?”初微继续追问。

和离一般只判名下财产,花出去的大都不算,迄今为止他还没遇到过这种案情。

“刑部要处理的大都是朝堂要案,都察院监察对象是朝中百官,这种案子我从前倒是未曾经手,大都是地方衙门判得多些。”陆今安道。